原题:你知道你拍的照片的价值吗?
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拍照越来越方便。
但你知道吗?
你马上拍摄的很棒的画面,其着作权归谁所有?
未经你同意将这张照片用于商业行为是怎样的维权?
你的损失怎么确定?
司法实践中一般判决赔偿多少钱?
一、着作权归谁?
我国《着作权法》第9条规定:着作权人包括(1)作者在内(2)其他依照本法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规定:版权属于作者。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 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办、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愿创作、由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的作品,由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没有反对的证明,在作品上签字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作者。
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版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按合同约定。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签订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
根据上述几个条款,着作权归属的原则,可以知道谁创作或者归属于谁。
用手机拍的照片版权当然归你所有。
就算你是公司的员工,为了工作而拍的照片的着作权依然属于你。 但是,与公司约定着作权归公司的除外。
并且,你结婚的时候拍的美美的结婚照的着作权归摄影家所有哦。 除非与摄影师约定版权归属问题。
二、那么,所有着作权有什么权利呢?
我国《着作权》规定着作权包括: 1、发表权、2、签名权、3、改编权、4、保护作品全权、5、复制权、6、发行权、7、租赁权、8、展览权、9绩效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 着作权人允许他人行使前项第(5)至第( 17 )款规定的权利,可以按照约定或本法相关规定获得报酬。 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5)至第( 17 )款规定的权利,按照约定或本法规定获得报酬。
以上的权利,现在使用最多,最引人注目的应该是信息网络的传播权,你马上拍到的精彩画面,上传朋友圈后,行使你的信息网络的传播权。
三、如果没有你的同意,美好的照片被别人擅自使用是怎样的维权呢
首先,在第一时间以公证或者时间戳的形式保留确认侵权的事实,为了后期向法院起诉必须保留证据。
确认侵权事实后,必须准备证据资料进行诉讼。 具体如下:
1 .证明版权身份的资料。 例如底片、光盘、着作权注册证书、创作说明书等。
2、被告侵犯的事实。 例如公证书、时间戳确定的侵权事实。
3 .关于损失主张的依据。 例如损失、违约费用等。
四、着作权人的损失如何主张?
我国《着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着作权或有关着作权的,侵权人应当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 赔偿额应包括权利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支出。
“权利人实际损失”可通过以下方式计算:
(一)侵权减少权利人利益的数额;
(二)以报纸、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犯权利的,可以参照国家有关稿费的规定
(三)权利人合理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的复制品销售额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的利益乘积
(5)侵权复制的数量乘以权利人复制的每件利益的乘积
(六)侵权使权利人无法履行合同或无法正常履行合同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
(七)侵权造成的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造成的损失
(八)如何确定其他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在实践上,法院有以下依据:
(一)以合理转让费、使用费、许可费等收益报酬为赔偿标准
(二)按稿费标准赔偿;
(三)以版税率标准赔偿等方法确定权利人损失。
提起诉讼产生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 提起诉讼可能产生很多费用。 聘请律师的费用、侦查费和阻止侵权的出差费、收集证据资料的费用、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 受害者在诉讼中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可以列入受害者实际损失的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充分合理的补偿。
五、如何不能算出版权人的损失?
我国《着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收入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况,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六、司法实践中一般一张照片多少钱?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法院支持一张照片的赔偿金额区间在300-30000元之间不同。
作者:董自磊律师/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