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专业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召开后,各地法院都学会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扫黑专业斗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消黑特殊斗争主题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应继续坚持等级指导机制,建立难案专家协商机制。 要把认罪惩罚与宽大制度和特殊斗争结合起来,推进繁简分流。 必须设立“一案一整”特别台帐,完善与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反馈机制。 应设立黑恶事涉外事件财产处置特别登记册,公布黑恶事件财产刑执行细则。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甘肃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出席会议发言。 张海波强调,各级法院必须以中央监督为契机面对问题。 要重视健全和落实长期机制建设。 要大力扫除黑色的法律战争,扫除邪恶。 扫黑与反腐败作斗争,必须紧密结合基层的“潜蝇”。 要加大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彻底破坏黑恶势力经济的基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消灭邪恶特殊斗争指导小组召开了第六次会议。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始终集中注重黑涉恶案的审理质量效应,解决难关,打出重大案件“围城战”,审理案件“法战”。 继续增加“金钱上的切血”,审理案件和精查案件财产,坚持精查利益链,追缴和执行涉及黑色的恶性财产。 加强监督指导,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
(记者刘洋潘静虎文心王书林通讯员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