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 9月25日,条例草案全文及相关说明发表,从9月25日至10月10日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条例草案,上海市扩大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满足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将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上市卡、债券发行、合并重组、再融资等活动。
条例草案特别提出,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试验性设立注册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科技创新企业在上海股票管理交易机构挂牌,支持培训咨询、注册管理、债券融资、场外投资等资本市场培育服务。
上海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创新主体活跃,创新人才聚集,创新能力突出,创新生态优越,创新管理完善,建设综合开放的科技创新中心,全面加强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和创新政策来源能力, 把上海作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中枢,引领学术新思想、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为我国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持。
责任编辑:李跃群校对:刘威澎澎报道,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新闻报道: 4009-20-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