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 9月25日,《草案》全文及相关说明发表,从当天到10月10日向社会征求广泛意见。
草案分十大章节共68条,从创新主体、创新人才、科研与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与社会发展、金融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张江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方向。
“草案”涉及金融支持方面的创业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信用、金融科技等多个支持方向。 其中,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议拓展科技创新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满足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上市卡、债券发行、合并重组、再融资等活动,满足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学创新板上市。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说,目前科技创新型企业面临发展周期长、风险大、成本高的问题,在赢得金融支持方面相对困难。 它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丰富融资渠道,同时加快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有助于企业迅速大幅增长,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提高竞争力。
在创新主体方面,《草案》提出,在开展政府采购的同等条件下,必须依法优先购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内容。
与此相对,付一夫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自主创新主体中最活跃的部分,是产品研发和成果转换的主要阵地,在提高地区竞争力和推进产业变革升级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草案》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依法优先购买,相当于分担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压力,缓解他们的忧虑,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和再生产的扩大,释放创新活力,为地区和产业的发展注入动力。
同时,《草案》提出了“聚焦张江”的具体建设目标。 草案指出,张江综合国家科学中心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核心任务。 上海市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建设张江综合国家科学中心、张江科学城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其中,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对自贸试验区实施的创新措施,在具备条件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实施。 各区科技创新政策和体制改革措施,应当优先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园区实施。
付一夫说,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最密集、科技创新主体最多、科技创新活动最丰富的地区。 本次“草案”旨在使张江成为上海区域创新的终极目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集中优势和领导作用,推动科技与产业、文化、教育、信息等多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辐射周边,发展整个区域。 张江也肩负着探索新体制创新、塑造可推进发展模式的使命。
付一夫表示,实施“草案”有利于上海经济发展,以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上海全球城市综合竞争力。 在全国范围内,有望形成示范效应,为其他省区提供相应的发展经验,为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能。 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