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报道,共济县公安局西山派出所依法调查家庭暴力事件,违法行为者毛玉某被行政拘留9日被处罚款400元。
8月5日17点左右,互助县西山乡某村的村民毛玉喝酒回家。 因家庭琐事和妻子杨某花发生了口角。 毛球某用杨某花的脸继续拍打,将杨某花的胳膊拉到门外,毛球某看到杨某花从地上拿着镰刀,拉开杨某花的手按在镰刀的背上,刀尖伤害了杨某花的右手表皮,毛球某把杨某花送到西山乡卫生院缝合伤口。 此后,杨某花为了维持夫妻关系,为了孩子的想法,没有报警。 两天后,杨某花害怕毛玉某再次殴打,给外出打工的弟弟杨某春打电话告诉丈夫,杨某春担心事故,报告了警察局。 今年4月21日,互助县公安局西山派出所接到毛玉某殴打妻子杨某花的通报进行了调查,杨某花没有依法要求处理丈夫毛玉某,因此事件进行了调停处理。 警察在调查中,发现毛玉先生多次喝酒后,在家殴打妻子杨某花,在当地村民中引起了巨大的愤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对毛玉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在行政拘留9日处罚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