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玉林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把药放在医疗保险里报销了!
一次可在12周内发放相关药品
玉林市自11月1日起按照《广西城镇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物保障机制改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物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便于城镇居民慢性病患者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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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患者门诊费用已报销
《通知》明确了参加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接受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为保障对象。 对于“二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照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记载的品种,通过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品、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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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投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一基金支付。 具体清算比率为,高血压(非高危人群)投保人产生的药品费用,一级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为85%,二级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为70%。 高血压(高危人群)、糖尿病清算比率按现行政策执行。
报销费用每年支付基金限额,其中高血压(非高危人群)为人均年600元,高血压(高危人群),糖尿病为人均年2000元。 限额当年有效,超过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 设定支付线,基金支付线为10元/人。 下个月从基金的支付总额中扣除。
“二病”药物的供应和使用得到保障
按照规定,玉林市将高血压病(非高危人群)在城乡居民门诊管理特殊慢性病,对广西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进入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高危人群)、糖尿病“二病”患者,基金支付标准以外的待遇将继续遵循《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 从非高危人群变为高危人群时,非高危人群药品费和高危人群药品费的累计计算,实行高血压病(高危人群)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
为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国家和广西带的量购买药品,不得影响费用管理、药物占有率、医疗机构药品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保障和合理使用药品。 在有条件的统一地区,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协议药房开展药品配送服务。
一次可在12周内发放相关药品
作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往往需要开长期处方。 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使患者更容易就诊,根据新的规定,医生的处方管理规定和病情需要,可以一次在12周内发放相关药品,必须首次在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发放长期处方。
调配药品时,随药品分发“慢性病长期处方患者教育单”,告知患者药品储存、药品指导、病情监测、不当诊察等药品安全信息。
门钝病先受待遇后备案,处理卡片即受待遇
记者从玉林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改善建卡贫困人口,进行了门诊特殊的慢性病认定和备案工作,对建卡贫困人口实行了“待遇后备案”制度,简化了手续,取消了备案资料。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险局卫健委前几天联合发布的《关于建卡贫困人口进一步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确保建卡贫困患者实行先受待遇的备案制度,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建卡贫困患者, 将《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统一规定的诊断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信息登记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患者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各级医疗保险部门应当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印刷和分发门诊特殊慢性病卡,并进行备案和事后监督。
玉林市建卡慢性病患者认定和慢性病卡实效性大幅提高,目前有些病种除需等待检查结果外,一般在一天内结出,使建卡慢性病患者能及时享受待遇保障。
截至11月底,全市建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552559人,保险参加率达到100%的全市建卡贫困人口经营门诊特殊慢动卡人数70959人,比2019年5月底增加46353人,经营人数增长率188.38% 正式在线建立全区统一的广西社会保险经营管理体系,实现快速享受外来慢性病待遇,全市建卡贫困人口29种外来慢性病的实际清算比例为80%。
采录:黄冰
责编:张铐斌
主编:宋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