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斯远
澎湃报道说,河南商丘市第二高级中学建议学生购买3980元平板电脑,许多农村学生家长称经济压力较大。 对此,商丘二高副校长表示,从2018年底开始,学校推行信息化教育,价格包括1000多元平板费用和2000多元,3年有效的教育资源费用。 学校根据自主原则,没有强制学生购买。 学校对购买平板电脑的学生单独分班进行信息化教育,其他学生分班以传统方式教育。
像“平板风浪”这样的东西并不少见。 2016年山东邹平县黄山中学推行“平板教育”引发争议。 当时,黄山中学的催缴能力比商丘二高得多,孩子多次打电话催家长,家长只好付钱。 事件发生后,学校表示,收费标准为全国统一价格,新东方和联通公司直接征收,随时可以退款。
三年过去了,学校方面的“戏曲”没有改变。 区别只在于平板教育的费用大幅度上升。 邹平县黄山中学收费2800元,商丘二高3980元。 在电子产品价格越来越便宜的背景下,商丘二高的平板价格反而上涨,令人困惑。 在学校第三方机构很难说明在校园销售产品的动机,但是很多网民怀疑其中是否存在着不为人知的“生意经”。
学校表示,这推动了信息化教育。 在信息时代,通过一些信息化手段辅助教育也是正常操作。 但是,在信息化教育中,也必须让所有的学生买平板电脑吗? 信息化教育必须束缚在平板上吗? 校方是否考虑配备基本的教育设备,让学生学习更多?
所谓“教育资源费”,也是意义模糊的笔调。 这些资源是否溢出正常的课程内容,是否有这么多的钱,具体应该如何定价,需要更明确的说明和说明。 学校如此积极地结合第三方机构向学生收取钱,我怀疑这些费用中是否也包含着“乘车”的部分
并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严禁向学生强制出售或转售教育辅助材料和其他商品,不得向学生统一订购各种教育辅助材料和道具等。 以商丘二高这一改革为名义的“平板教育”,难道不是强制销售吗
当然,时代在进步,教育方面也发生了很多变革。 学校积极尝试新的教育方式,并非没有可取之处。 但是,创新必须建立在平等自发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控制商业色彩。 目前,商丘二高和商业机构的合作有多深尚不清楚,相信随着当地相关部门的介入调查,整个事物都会有明确的说法。 不管怎样,智力课堂不是与商业机构和教育活动相关联的工具,如果有同样的行为,父母就要彻底避免浪费金钱,给学生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另外,学校以自愿购买为口头,在实践中采用分级教育的方式,对学生施加监护人的压力,暗示与教育的宗旨背道而驰。 这样一所学校设立两种教学模式,本身就不公平不合理。
从现实来看,学校的任何行为,只要小心学生的将来,就很容易导致过去没有的不利成果,不怕父母不出钱。 但是,这样的“自愿”,和傲慢地表明权力一样。 对此,必须坚决抵制。 (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