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维护监管场所秩序,保障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场所依法严格执法。 12月3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到该县拘留所,监督监督场所刑事的检察监督活动和监督活动。
人民监督员首先仔细调查了驻地检察室的事务所、监视摄像头、工作簿。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张均明从对拘留所监督活动实行检察监督、确保监狱安全、维护拘留所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介绍了驻地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情况。
随后,人民监督人员进入监区现场视察监督管理功能室(起诉室、律师值班室、谈话室、监察室等),全面检查检察官谈话室、检察官公开和检察信箱。 看守所的负责人孙涛解说了看守所的监督活动、律师的值班制度、安全防范措施。
座谈交流时,人民监督报告了张均明在驻地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和监督执法活动方面的检察监督成果,孙涛介绍了监督执法的经验和成果。
加强团队建设,加强安全防卫,规范执法行为,红安县拘留所安全无重大事故,连续10年被评为全国一级拘留所。
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林国栋说,此次人民监督员一起进入拘留所,实地观察刑事执行工作和监督活动,将社会监督深入“大墙中”,使监督场所的处罚执行和监督活动更加透明,促进阳光。 希望检察机关和看守所共同努力,确保监督场所安全稳定的规范,向人民监督员提出指导意见。
会上,三方还就拘留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改造和权利保障展开了讨论。
“检察机关在维护拘留所秩序,保障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监督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法依据规章、创新措施,有效保障监督管理场所拘留人员和团队建设“双安全”。 人民监督刘胜娥说。
人民监督说:“检察机关和看守所的密切合作,各司的职务,细致的管理,不仅你们双方都得到了荣誉,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也提高了,特别是2年的在留者和近亲的“零投诉”,表示检察机关和监督场所的执法规范获得人心,作为社会人更加信任和感谢你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