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通(记者孙军贤)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管理,合理利用停车pm资源,逐步规范停车行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有效缓解停车困难,12月10日,宿迁市正式启动市内第三批收费pm,共处理市区11条道路963个pm。
据宿迁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刘先生介绍,此次开设市内第三次收费停车场的是市内11条道路963的停车场。 具体的道路和泊位数是从马陵路到西湖路的运河路,共计65泊位的从卫生路到杨道路段的饮食马堤路,共计149泊位的从迎宾大道到发展大道段的微山湖路,共计226处泊位的从洪泽湖路到千岛湖路的平安路, 从共有43个泊位的发展街道到世纪大道段的太湖路,从共有69个泊位的青海湖路到骏马湖路的世纪,共有222个泊位微山湖路到青海湖路的国泰西巷,共有28个泊位世纪大道段的洞庭湖路,共有66个泊位的从西湖路到大连路的宝龙西巷, 从共计54泊位的富康大道到青年道路的大连路,共计23泊位的从西湖路到无名道路的花园路,共计28泊位。
关于市民关心的泊位如何收费,刘介绍了停车后30分钟内免费实施,免费时段不计费。 免费时段结束后,按实际停车时间计算停车费。 费用是每天8:00-20:00。 其中蓝号车前半小时免费,首时4元/台/小时,首时2元/台/小时,费用总额20元/台/日。 黄牌车同样前半小时免费,最初时间为6元/台/小时,最初时间为3元/台/小时,费用总额为30元/台/日。
刘告诉记者,停车场的收费规则在停车1小时以内免费实施,免费时间段不计费。 免费时段结束后,按实际停车时间计算停车费。 收费期为每日8:00-20:00,其中霸王举鼎停车场收费期为每日7:00-22:00。 蓝号车在第一小时内为3元/车辆/小时,第一小时后为2元/车辆/小时,费用总额≤15元/车辆/天。 黄卡车第一小时内5元/车辆/小时,第一小时后2元/车辆/小时,费用总额≤20元/车辆/天。 新能源车辆按70%征收停车费。 执行公务和任务的军车(包括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车、清扫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救护车免收停车费。
据记者透露,此次新追加的收费停车场和泊位数,河滨公园南侧停车场为44泊位,霸王举鼎地下人防停车场为216泊位,市城管理局院内为100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