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教育部主页“建议处理”栏发表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的多数答复。
“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8950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指出,教育部将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合作,在高校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健全防范性骚扰的机制。
2018年11月,教育部发布《新时期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规范》(教师〔2018〕16号)《高校教师教师道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明确要求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猥亵、性骚扰行为。 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师生建设主体责任,对高校师生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师生失范行为受理和调查处理机制,指定和设立专业组织,明确受理、调查、认定、处理、探讨、监督等处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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