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同意正式向通过秭归长江大桥的汽车收取通行费,从12月10日开始试运营,收费期暂定为20年。
经认可,稻归长江大桥收费标准正式确定,暂定一类公共汽车( 7辆及7辆以下)收费标准为15元/车次,货车重量标准为4元/吨车次。
在巴士收费方面,除一类巴士外,8至19辆巴士收费标准为25元/车次,20至39辆巴士收费标准为35元/车次,40辆以上巴士收费标准为45元/车次。
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的公安机关车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绿色渠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日期间通行的小型巴士、执行救灾的车辆、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