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日前发布了《全省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结果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全省性社会团体进行了2018年度检查。 2018年度应检查的社会团体共计910家,其中合格499家,基本合格264家,不合格62家,未参加年度检查的85家。
上述公告列出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陕西省计算机学会、陕西省农学会、陕西省化工学会、陕西省道路学会等62个社会团体列入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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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接受年度检查。 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按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财务管理的情况。
民政部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审查社会团体提出的年检资料,结合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确定年检结论,不合格要求整理。
( L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