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跑道内的流量剩馀很少,但跑道外的流量却发生了。 这使联通用户李先生不满,拒绝投诉联通后,向法庭起诉了中国联通西安市分公司。 最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决,连通西安市分公司向李先生赔偿500元。
附加费用
未下订单而成功的流量包也要收费
据李先生介绍,2014年左右,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19号在中国连通西安市分公司开设连通号码后,一直使用到现在。 2019年1月末,收到了“本月份套餐内的流量为0.47MB,套餐外的流量为21.73MB”的短信。
“2019年2月,我查了1月份的通话费,路线外流量费用是7.22元,我的路线内剩馀流量的话,为什么会发生路线外流量呢? ’我说。 李先生说:“我马上给呼叫中心打了电话,对方没有做合理的说明。”
之后,李先生看了到目前为止的发言费记录,2018年9月25日、26日,他发现流量包的订单记录有两次,实际上,他订了两次流量包,只成功了一次,连通取了一次以上20元的流量包的费用。 李先生说:“我又打电话给联络电话,确认了呼叫人员支付很多费用的事实,但是无视了我的赔偿要求。”
法院判决连通赔偿五百元
今年3月,李先生向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希望中国连通西安市分公司就错误的收费月进行合理的说明和赔偿。 2019年8月21日,雁塔区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欺诈行为】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赔偿损失。 增加赔偿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费用或服务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情况下为500元。”中国连通西安市分公司如果征收原告服务费,立即通知消费者李未偿还相关费用,造成消费者损失,赔偿消费者李500元,多
李先生随后提出上诉。 今年12月5日,西安中法院维持原审。
对此,李先生表示:“希望大家用我的经验来提醒所有消费者:多数市民收取错误的费用,擅自更改路线的行为,不仅可以退还很多费用,还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依法要求赔偿。”
据华商报记者报道,中国联通西安市分公司在发稿前未赔偿500元。 华商报记者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