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条例作为第_【公安厅】省厅党委理论中心组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11月5日,省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学习会议,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 副总督、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明朗主持会议发言。 厅党委成员、厅级干部、厅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胡明朗贯彻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和理解。 要加强“四个意识”,巩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持”高度,提高政治立场,树立全球意识,贯彻学习必须在思想上高度赞同,行动上坚决执行,确保对“条例”的精神理解、内容准确把握和各项措施的执行。 二是把握精神的本质。 要以“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效率,坚持机构刚度约束,坚持机构瘦身健身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落实机构编制。 必须加强组织作出“红线”的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组织编制工作。 第三,把实际工作联系起来。 围绕“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查等问题,要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完善补助制度。 应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和方法,使其具有更好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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