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记者从我省召开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扩大使用试点范围政策吹塑会开始,从12月10日开始,我省扩大了国家组织药品的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范围(以下简称试点范围扩大),除西安市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陕西军医疗机构、自愿参加试点范围扩大的医疗保险定点社会医疗机构均相关 迄今为止,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只在“4+7”试点城市西安市开展,目前这项工作复盖全省,全省人民可以享受低价位。
在试验性扩大工作中,我省确保了中奖企业数量决定的去年购买量的50%到70%的预约购买量,同时强化了购买和使用管理,完善了中奖药品的优先购买和合理使用机制,确保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的药品,加强了非中奖药品的管理。
试验性的扩大会带来两方面的红利。 与2018年实验性扩大地区的同品种最低采购价格相比,评选价格平均下降率达到59%,人们实际使用优质廉价药品,而实验性扩大则坚持采购带量,将50%到70%的市场采购量给予仿制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筛选药品,实现质量提高
试验性扩散的药物多为慢性病患者,包括精神疾病治疗药物、心血管疾病治疗药物、抗肿瘤药物、镇痛药物、麻醉药物等。 (记者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