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专项附加扣除确认_大家关注的这一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题,税务部门统一整理回复来啦~

尊老爱幼一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正式实施,将来

扶养老人被列入特别追加扣除项目。 关于扶养老人的专业扣除,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让我们一起看看。 ~

扣除范围

纳税人可以在税前扣除60岁以上的父母和孩子去世的60岁以上的祖父母、祖父母的抚养费用。

扣除标准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标准扣除定额。 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应与兄弟姐妹每月分配2000元的扣除额,分配的扣除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分配方法

赡养者也可以指定分配,包括抚养者均等分配和约定分配。 采用指定分配或约定的分配方式,每个纳税人分配的扣除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签订书面分配协议。 如果分配与承诺分配不匹配,则以分配分配为准。

扣除方式

采用定额扣除方式。

扣除主体

一个是所有负有赡养义务的孩子。 《婚姻法》规定,有义务结婚生子、生未婚子、抚养子女、继承子女。

二是祖父母、祖父母的孩子去世,承担抚养义务的孙子、孙子的孩子。

热点问答

问题1 :纳税人父母的年龄都超过60岁,扣除抚养老人时,可以按照两倍的标准扣除吗?

a :不行。 扣除标准是由两位抚养老人对每一个纳税人推算出来的。 父母之一到了60岁就可以得到扣除,和老年人数量无关。

问题2 :纳税人叔叔没有孩子,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的赡养义务,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吗?

a :不行。 受扶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孩子去世的60岁以上的祖父母、祖父母。

问题3 :赡养继父或嫂子的费用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吗?

a :不行。 受扶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孩子去世的60岁以上的祖父母、祖父母。

问题4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婚再婚,如何享受赡养老人的特殊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婚后重建家庭,在新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父母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子女扶养,纳税人按独生子女标准每月可以得到2000元的老人特别扣除。 除上述情况外,不得按独生子女扣除。 填写特别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应当明确与抚养人的关系。

问题5 :双胞胎可以接受独生子女护理老人扣除吗?

a :双胞胎不得接受独生子女护理老人扣除。 双胞胎兄弟姐妹需要一起抚养父母,双胞胎都不是父母的唯一抚养者,所以每个孩子不能扣除2000元。

问题6 :不是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已经死了,独生子女抚养老人可以扣除2000元/月吗?

答: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死亡的话,第二年独生子女扶养老人的标准2000元/月可以扣除。 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去世的,作为“独生子女”享受抚养老人扣除标准的纳税人已经申报“不是独生子女”的,修正申报的信息,1月不是独生子女,可以减去一点享受的部分,下个月领工资的时候差

问题7 :孩子们去世的60岁以上的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的孩子们是否可以从独生子女中扣除?

答:如果祖父母、祖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孙子或孙子一起赡养,纳税人可以从独生子女中扣除。 如果其他孙子、孙子和纳税人一起抚养祖父母、祖父母的话,纳税人是独生子女不能扣除的。

问题8 :两个孩子中的一个没有养父母的能力,那个孩子能享受两千元的扣除标准吗

a :不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间分配2000元/月的扣除额,人均分配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不得单独享受全额扣除。

问题9 :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最高的孩子能减2000元吗?

答:《国务院关于发放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显示,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应与兄弟姐妹每月扣除2000元,人均分配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因此,非独生子女不能通过父母的指定和兄弟协商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

政策依据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国务院关于发行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资料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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