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_银保监会拟松绑中短期两全保险 划定偿付能力和产品规模多项红线

为了应对一部分危险企业因中短期产品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监督对中短期双方的保险发出了“没有被束缚”的信号。 1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双方保险产品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明符合条件的保险企业可以开发设计5年以下的双方保险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这将进一步规范双方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同时有助于流动压力的企业在变革中实现稳定的过度。

互助保险又称生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者保险期间期满仍生存的情况下,保险人必须承担根据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的责任的人寿保险。

按监督部门要求,保险公司销售双方保险产品,以五年以上业务为主。 由于流动性管理和资产负债符合管理需求,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设计保险期在5年以下的双方保险产品,但必须在3年以内。 “通知”强调“5年以下”不包括5年。

在中期产品“开口子”的同时,“通知”中也明确地描绘了“红线”。 具体来说,《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5年以下两种保险产品,综合偿还能力充足率应维持在120%以上。 综合偿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5年以下的两种保险产品。 另外,保险公司要切实加强资本管理和业务计划管理,根据公司资本能力等因素,合理决定五年以下两方面的保险业务规模。 从2020年开始,保险公司5年以下的互助保险产品的年度规模保险费必须控制在公司上年末同时投入资本和纯资产者的1倍以内。

今年3月,监督发出了“人身保险公司关于短期产品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原稿)”,对于双方的保险业界都征求意见,这个“通知”终于发表了。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表示,总体来说,监督发布这一“通知”有助于企业在变革中缓解流动性风险。 “在利率持续下降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再次面临巨大的利润损失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长期产品的利润损失风险越大,是监督要求风险企业逐渐降低预定利润的原因,与短期产品相比,利润损失风险肯定能够更有效地控制。”黄大智还说。 监督层鼓励保险公司销售五年期以上业务的双方保险产品,同时也为五年期以下的双方保险产品打了洞,可以说部分保险公司在短期缓解现金流压力需求的同时,提高阈值,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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