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_居民用电看物业脸色?一言不合,限电私自涨价一月多收两万

房地产不合适的话会限制电力的使用而陷入困境

1998年,中国开始实施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国民直接向电网支付电费。 但是,现在即使是大城市,也有一部分人用电需要从房地产购买,如果房地产不满意,就不用电。 买电为什么这么难?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从2018年10月开始,住在陕西省西安市华清园区的严先生已经购买了200多次电。 尽管如此,电力还是不够。

西安华清园区业主严先生说,从去年10月开始,一次只能购买10度的电,每月只能购买15次。 所以,平时白天客厅不开灯,打开窗户看东西,自己节电。

西安华清园区许多居民告诉记者,去年房地产费用上涨和暖气温度也不符合标准,大家拒绝支付相应的费用。 因此,房地产考虑了限电的方法,强迫大家妥协。

西安华清园区老板徐先生: 8月左右,最热的时候,我爸爸用了预备的10度电。 晚上九点以后天黑了。 和不动产取得联系,联系这么热的日子,没有空调的话晚上真的过不了。 房地产说没办法,而且当时态度很差,有语言上的侮辱。

房地产公司“一言不合”而限制电力的不仅仅是西安。 在北京市水清木华园区,买电也是家人头痛的问题。

据北京市水清木华园区老板林先生介绍,除了工作以外,其他时间都买不到电,有时不知道,晚上电源关闭,冰箱里的一切都被解冻了。 平时在家工作,买电话需要休息。

北京市水清木华园区老板张说,一次最多只能买100元的电,老板频繁买电。

记者在很多调查中发现,目前中国还有一些地区,电网企业不能直接向最终用户供电,房地产公司需要供电。 在这些“转电”地区,为了提高房地产费用、达到其他目的,有些房地产公司通过限制电力让家里的人交钱是全国性的。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由于房地产纠纷、房地产费用问题,电气限制、煤气等是个别房地产公司,是压迫业主的工具和手段。 你提供的是房地产服务合同,不能因为动用自己所谓的“奶酪”而损害业主的利益。

西安:房地产公司在供电阶段擅自涨价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仅限制电力,房地产公司也有普遍的违法行为——涨价。

西安华清园区业主黄先生:西安市供电局统一价格为四毛九分八,房租收费,收成五毛七分,多收八分钱。 但是,最近几年变成了五毛七交。

黄先生计算了会计。 华清园区约2000户,按每户每月150度电的平均水平计算,一次电增加8钱,一个月增加2万4千元。 为什么从房地产买电比全市统一价格高?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通融电费,向所有者索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国家发改委也于2018年发出通知,整理了转换供电环节的费用,纠正了转换供电主体违规上涨,纠正了不实行国家电费政策的行为。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马莉表示,目前电力供应涨价情况比较普遍,相当于多付一些费用,是不按政策规定目录的电费征收的违规行为。 因不动产的维护等产生的费用,可以计入不动产费用等费用中。

北京嘉桓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宾,对于不符合规定、服务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公司,由业主通过产业委员会进行交换,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一户一表”难以改造困难资金问题

避免房地产涨价的具体措施之一是让居民可以直接从电力公司购买电力,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家庭涨价已经进行了20多年,为什么这样的平民措施在很多地区很难推进呢

西安华清园区房地产工作人员:这里的电力公司不给我们换电。 人还没有来我们地区。

为了验证情况,记者打国家电网的呼叫电话,员工根据以前的工作记录回答记者。

国家电网呼叫人员:目前情况是华清园区房地产拒绝改造。 我们不能强制变压器归自己所有,所以需要相应的交付。

根据2019年西安市城市居民用电用户表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居民区进行配电设施的转移改造,确保到11月15日已有居民区的配电设施全部转移到电力部门,但到11月底,西安华清园等地区改造工程还没有开始。 在北京,一些地区的挨家挨户的表改造也停滞不前。

为此,记者给房地产经理打了好几次电话,但一直关机。

北京市海淀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杨洋:据我们介绍,该地区目前正在物业管理中供电。 如果这些地区想建立居民直接向电力公司购电的模式,那么在与所有权人组织相关的改造工作中,目前我们的电力公司从未接受过这个地区的改造申请。

记者的调查显示,阻碍挨家改造是有资金问题的。 如果住宅的开发者和房地产不改造相关配电设施,住宅就无法纳入市电网的管理,进而影响住宅居民直接从市电网购电。 与此同时,中国仍然有无主人地区和开发人员破产地区,家庭和主人不能承担电力供应设施改造费用,不愿出资改造。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表示,资金问题及其他原因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 在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地区,可以充分协商业主委员会的表决权的行使。 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在街道办事处、园区运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业主代表和房地产公司、开发企业坐下协商处理,找到了最佳办法。

业主拖欠房地产费用的问题是房地产服务管理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该房地产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但让所有业主承担是件坏事。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房地产公司的服务水平确实不好,但收取房地产费却很模糊。 这也加剧了房地产费拖欠问题和房地产与业主的矛盾。

在类似所有者房地产纠纷不断的背景下,这种纠纷显然需要寻找更有效的解决办法。 如专家所说,通过设立园区业务委员会等手段增强业主的发言权,使业主与房地产的沟通回归良性的有效轨道。 不仅如此,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地为业主和房地产沟通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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