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_中诚信研究院余璐:沪深交易所三方面约束“结构化发行”

债券一级市场规范性提高

作者:晁秀丽

上海深交易所13日分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发布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指以前债券市场存在的“结构化发行”混乱,从三个方面制约“结构化发行”,维持债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结构化发行”是指发行者为了提高债券的发行成功率,资产管理者制定资产管理计划,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发行的债券的馀璐表示,2018年以来,随着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的加深,投资机构的风险下降,一些低资质主体难以正常融资债券,称为“结构化发行” “结构化发行”的混乱降低了债权市的效率,增大了金融风险。

馀璐表示,“通知”从三个方面制约“结构化发行”,对于发行者指出禁止在发行环节直接或间接购买自己发行的债券的有关人员,要求发行者公开有关人员参与相关债券预约的情况的客户,发行者及其相关 同时《通知》提出对违反行为采取监督措施和自律处分。

另外,通知还禁止利润运输等违反市场公平的行为。 “发行人不得操作发行价格暗箱操作,不得寻求不正当利益,不得向其他有关利益主体发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关系方向购买的投资者提供财务援助,不得进行破坏其他公平竞争违规市场秩序等行为”, 指出“销售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参与销售证券的购买,必须估算公允手续的合规性,在发行业务和投资交易业务之间设置防火墙。” 馀璐表示,这些规定有利于债券发行中的利益运输行为,提高债券发行市场的公平性,使债券发行更加市场化。

“债权市的规范性提高,面临着低级债券的利差和扩张压力”,从整体上看,“通知”大幅度提高了发行者的“结构化发行”的成本,要求销售商检查,说明责任也制约了“结构化发行”,在信用风险增大和流动性分层的背景下,防止金融市场风险,维持市场稳定 同时,限制结构化发行、禁止市场利润运输等不规范行为,有助于一级市场堵塞操纵发行价格的漏洞,使价格恢复真实。 这也有助于创造更公平透明的债券发行市场,提高债券市场的配置效率。 但是,随着“通知”的落地,持续结构化发行债券面临过期的“续存”问题,在难以识别结构化发行的情况下,低级债券可能面临总体上信用差距上升的压力。 除此之外,目前只有交易所发布了相关规定,之后,如果银行间债券市场没有相应的限制,有紧迫融资需求的发行者不排除通过银行间市场结构化发行。 要关注银行间市场是否有同类政策。

资料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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