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夏天晚上,杭州一家贸易公司汪某员工突然接到上司洪某的“神秘”急电。 请他快点刻银行的印鉴,提出了两个要求。 一个是铜制的,两个可以中间旋转。
那天晚上,这个真正的银行假印交给洪某手中。 但是,汪某意外地依靠这个假印,某“假社长”在短短8个月内用商业应收票据打折,以打折方式从多家银行筹措资金……
最近,中国审判文书网公开的刑事判决书揭露了这起诈骗案件的经过。
照片来源:中国审判文书网
“原社长”冒充真社长
在此次票据诈骗事件中,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株式会社萧山瓜沥小企业专门分行(以下简称“民泰瓜沥分行”)的原社长倪某是重要人物。
故事还得从六年前开始讲。
倪某2013年初负责民泰瓜沥分行的建设计划,成立了该行第一任总裁继任。
2012年至2014年,倪某陆续向朋友8000万元贷款做生意,资金回收不到,发生巨大资金短缺。 洪虎良是倪某贷款的客户,倪某与洪虎良之间有资金往来。
2014年7月,倪某告诉洪虎良他资金困难,洪虎良说他自己也有资金不足。 不久,洪虎良向倪某提出商业承兑票据交付业务,并介绍吕万雯。 洪虎良说鲁万雯知道很多银行,可以解决资金问题。
2014年10月洪虎良在纽约办公室拍摄了民泰瓜分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金融执照、银行印鉴复印件等。
2014年11月,倪某和洪虎良在宾馆聊天时,洪虎良的朋友拿着民泰瓜沥分店的票据专用印鉴和收据进来。 洪虎良说他在文一西路家文字店委托私刻,还准备了民泰瓜沥分店的营业执照等基础资料,用于商业票据业务。
大约一周后,吕万雫说她和银行联系了,可以开设客户账户,几天后访问确认,委托Ni某接待。
几天后,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在鲁万雯的带领下到民泰瓜沥分店,拿出“开户确认书”让倪某签字,在这份文件上盖了假民泰瓜沥分店的公章。
有趣的是,作为本案的重要工具,假印的“出炉”,其实很容易。 2014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洪某匆匆给部下汪某打电话,问他哪里有刻印。 他提出了两项要求。 一个是章是铜制的,两个是在这章的中途旋转,说着当天就能到手。 王某打了几个刻印小广告的电话,希望洪某把写的刻印交给对方。
这篇文章同日完成,汪某收下交给洪虎良。 据汪某供述,洪虎良记得以前刻过一套章,但其中一个好像不对,请人赶快刻这一章。
准备工作基本上做好了,不久倪某的首领地位就危险了。
2015年初,倪某因贷款问题被派往分行。 2015年3月18日,由于民泰瓜分行违规问题突出,发现贷款大量过期等,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决定对倪某予以解职处分,处分期限为24个月。
但是,这并没有影响Ni某等人的实施计划,被解职的“假社长”将成为“真社长”。
同行账户开设后,洪虎良经常安排Ni某去票据中介或其他银行的人员,Ni某表明自己是民泰瓜分行的总经理即可,具体业务由洪虎良、吕万雯协商。
2015年11月12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分行因Ni某发现非法贷款问题,其缺勤时间长,严重违反劳动规律,决定对Ni某予以开除处分。
八个月内“疯狂”骗取银行资金40亿元以上
根据中国审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被告人洪虎良、吕万雯和倪某(另案处理)使用空壳公司的虚构贸易背景,发行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票据,或者使用其他公司发行的商业承兑票据,用伪造的银行业务文件和印章伪造票据。
利用民泰瓜沥分行名折让商业应收票据,骗取银行票据折扣金额共44亿元,实际造成25亿元损失。
据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吕万雯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款人民币40万元。
被告人洪虎良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骗取合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使用合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虚假身份证罪,判处监禁3个月, 犯有妨碍合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款人民币1万元,数罪和处罚,有期徒刑14年,罚款人民币31.5万元。
Ni是在另一个案件中处理的。
被告人陈志增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
据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4月至6月,被告人陈志增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票据业务部工作人员,在经营光国际公司、天津轧制一家等多票商业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性,在业务前后联系,以发放无追索信等形式,向上述企业发放票据贴现
期间,被告人陈志增非法领取票据的仲介肖某1等支付的背款共计228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票据的一种。 受款人由受款人承兑的票据,或受款人承兑的票据。 使用票据的机构必须是在人民银行开户的法人,根据合法的商品交易,票据被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责无条件地支付票据款项,同时票据可以向银行折扣或流通转让。
贴现是指收款人背书未到期的商业应收票据和银行应收票据并转让给受款人,收款人以票面折扣从贴现日期到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向票据所有者支付剩馀金额。 商业票据到期的情况下,受款人用票据向该票据的承兑人收取货款。
近年来,在票据领域,一系列的银行印鉴被滥用,伪钞诈骗事件频发,不仅给金融机构造成严重损害,也给金融业的合规性敲响了警钟。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基金报、上海证券报、中国审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