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据银保监会官方网站报道,廊坊银行行长助理潘万洋、内审部门负责人刘娜获得了工作资格。
回答说,廊坊银行保监局根据有关规定,分别批准潘万洋、刘娜廊坊银行长助理、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潘万洋于2014年8月担任廊坊银行理事会秘书。
资料显示,廊坊银行的前身是廊坊市商业银行,2000年12月21日注册成立,2008年12月31日更为着名。
以下是批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