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认真遵守高标准,把永远传承历史文脉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责任,制定了“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十项措施”,为推进新时期福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严厉处罚盗窃、盗掘、毁损、转卖、走私文物犯罪,依法妥善审理历史文化遗产征地拆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各类事件,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生态、人文环境保护,改善城市面貌,提高文化建设,实现产权人权保障与共赢,实现文化遗产 牌子设立“福州古厝和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跨地区立案、集中审理,采用三审一体化的方式,在福州市全区集中管辖县级以上文物保护机构和古建筑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在福州上下桩和三坊七巷设置两个案件点,为当事人提供多元、智能、便利、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