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_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要点

公共集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要点

本标准所列要点是当前消防法法规中的普遍规定,公众聚集场所的具体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将详细参照当前消防法规和规范文件。

一、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1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二)火、电、油、气的安全管理;

(三)防火检查、巡逻;

(四)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

(六)火灾危险性得到纠正

(七)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所)的组织管理

(八)消防和应急疏散计划的制定和消防训练;

(九)消防安全工作的评价和奖惩;

(十)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的操作和维护规程;

(二)改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3)电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燃料气体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

(5)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操作规程

(六)特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7)火灾警报处理规程

(八)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和完善。

二、用火、用电、用油、用煤气的安全管理

1 .明确用火和火管理责任部门和负责人、用火和火管理的审查范围、程序和要求、电焊工的岗位资格和责任要求等内容。

2 .火、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火气的室内放烟花、烟花爆竹等类似物品

(二)不得使用火警照明或暖气;。 需要特殊情况时,需要专职人员进行护理

(三)在实施电焊等火灾作业前,实施火灾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火灾审查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与现场监护人实行安全措施,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实施火灾工程

(四)在需要火灾施工的区域和使用营业区域之间进行防火分隔

(五)商店、公共娱乐场所禁止营业期间火灾工程。

3 .电气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产品应选择合格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2)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铺设、维护、检查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3)不得擅自连接电线或过载用电

(四)定期检查、检查电路、设备;

(五)电器产品接近可燃物的,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6)营业结束时,切断营业场所不必要的电源。

4 .油、气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合格的正规燃气源、储气瓶和燃气、燃料器具;

(2)在可能产生可燃性气体或蒸汽场所,应设置可燃性气体检测警报装置

(3)建筑内及厨房、锅炉房等部位内燃料、燃气管道及法兰接头、阀门应定期检查、检查、维护

(4)营业结束时,请关闭燃料气体设备的供油供气入口阀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

1、采购并使用符合质量标准、国家规定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消防产品的发货资格、质量标识等资料应当完善。

2、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便于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火灾时的使用和安全避难的引导。

4 .在明显的位置,避难楼梯的入口处,设置该场所(本楼)的安全避难指示图,显示避难路线、安全出口和避难门、人员的所在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在营业厅、展厅、歌舞厅等广阔场所,避难通道与营业区、展区之间应设置明确的界标。

5 .不得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公共集合场所,每月都要进行维护,确保有效正常的运行状态。 主要消防设施、器材应公布保养部门和保养情况标识。

(1)确保消防水池、气压水箱或上位消防水箱等消防蓄水设施的水量或水位满足设计要求的消防泵、防排烟鼓风机、防火滚屏等消防用电气设备的配电盘的主要备用电源开关处于自动(转换)位置

(2)需要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不得擅自停止或长期发生故障的,应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维护完毕后立即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3)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配管阀门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必须显示开关状态的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必须采取铅封、显示等限制措施。

6 .展品、商品、集装箱、广告箱牌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旋钮、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气口和送风口、自然排气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1 .将易发生火灾、火灾可能严重影响人命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施严格的管理。

2、厨房、仓库、油浸式变压器和煤气、燃油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加热、油炸等操作时,不得离开工作场所。 油烟排放盖应及时擦洗,油烟排放管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厨房内应配备灭火毯、灭粉器等,放置在方便使用的明显场所

(2)仓库内的储藏品要按分类、分类、限度保管,不得违法储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物品与照明灯、供暖管道、散热器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员工离开仓库时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离开,仓库内不得停放电动叉车或充电

(3)在配电室内设置防火和防止小动物侵入的设施,配电室内不得堆放垃圾。 配电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配电设施

(4)锅炉周围清洁,不得堆积木材、棉线等可燃物。 每年检查一次动力线路和照明线路。 照明铺设线路通过金属管或密闭型金属管道,与锅炉和供热管道保持安全距离。

3 .氨冷冻贮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预警标志和安全通告标志,注明液氨的特性、危害防护、处置措施、通报电话等内容。

4 .电动自行车集中保管、充电场所应优先独立设置在室外,与其他建筑、安全出口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在室内设置的,应当满足防火隔离、安全避难等消防安全要求,加强巡逻,配备专职人员,采取自动断电、视频监控等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管理

1、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值班工作人员职责、交接工作程序、交接程序等工作制度。

2 .消防控制室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得超过2人。 值班操作员必须持有消防行业特有的职业资格证书。

3 .消防控制室内不堆积垃圾,保存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的消防设施平面布局图、消防设施维护记录、灭火和应急避难计划等资料。

4 .在正常的动作状态下,警报联动控制器及相关消防联动设备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和设定手动控制状态的情况下,必须在确保火灾警报传感器的警报后,迅速确认火灾警报,将手动控制切换为自动控制的措施,使消火栓系统、洒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5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记录控制器运行状况,每天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诊断、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电源切换功能,并编制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消防设施的印刷记录纸应贴在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记录上进行调查。

6 .有2个以上消防控制室的,应当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 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控制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显示其状态信息的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显示各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能够控制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各消防控制室间的消防设备能够相互传递状态信息并显示,但不能相互控制

六、防火巡逻和防火检查

1 .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日常防火巡逻和检查,确定防火检查和巡逻的人员、内容、部位、时间段、频率。

2 .营业期间的防火巡逻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后,必须检查并清除残留的火种,与实际组织的夜间防火巡逻相结合。

3 .防火巡逻内容应当包括:

(1)使用火、用电、有无违反

(2)安全出口、避难通道畅通,占有、堵塞、有无封闭避难指示标志、紧急照明是否完整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闸门下是否装载有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在位,是否完全有效;。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清楚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人员任职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4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开展、展示、公演等大型大众活动之前,必须进行防火检查。

5 .防火检查内容如下: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二)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的;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消防器材配置及其健全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反

2、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公共集合场所设立微型消防站,保证人员配置、器材保管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并用。 根据救火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救援器材。 根据值班安排和工作情况编制各班(组)人员,各班(组)不少于2人。

3 .其他公共集合场所可视需要设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自卫工作。

4 .专业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所)必须定期实施日常业务训练。 训练内容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救援器材的使用、初火的救助方法等。

十、消防文件管理

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定标准的公共集合场所应当制作消防文件。 消防文件应当包括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紧急避难的预案。 消防资料内容(包括图表)要详细,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2 .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整改通知等法律文件

(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器材的;

(六)微型消防员及其消防装备配置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职类情况;

(八)增加消防产品、防火材料检验或合格证明材料;

(九)消防安全疏散图、灭火和紧急疏散计划。

3 .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至少应包括:

(一)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护记录;

(二)火灾危险性及其补救情况的记录;

(三)防火检查、巡逻记录;

(四)电气设备检查、检查(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计划培训记录;

(七)火灾情况记录;

(八)消防奖励处罚情况记录;

(九)消防救助机构填写的各种法律文书。

4 .消防文件应由负责人统一管理,按文件管理要求装订成册,按年度分类保管。 您可以创建有条件的电子文件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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