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省市相继举行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听证会,国家调整的收费标准并未超过目前实行的收费标准,但市场调查统计显示,通行收费基本上占重签运营成本的三分之一,收费标准从重量调整调整为轴向收费对城市间物流运输车的选择有重要影响
综上所述,该收费道路车辆分类标准协助废除跨省道路收费站,简化统一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常规车辆和法规车辆,从运营成本上封锁了政策法规中的“漏洞”车辆。
以上第三栏从交通部的“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分类”( JT/T489-2019 )标准中摘录,以轴数为主要区分维,以车长和总质量为车种分类标准,第四栏转换为一般车种相关驱动形式。 根据以上有关车型,参照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认定标准和“汽车、拖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载及质量限制值”( GB1589-2016 )标准,可以判断相同货物类型和费用标准,较少装载质量的车型难以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表2更明确地说明了轴数、常见驱动形式与吨位限值的关系,可以比较明确地整理受到较大影响的车型。 例如,一级卡车、4×2蓝卡多用于市内物流和郊外物流,收费道路比例不高,不太受收费政策调整的影响,但有些4×2蓝卡用于城市间物流,基本上是过载运输。
本次卡车车型分类的明确性表明,该类型的灯卡难以走收费道路,难以走非收费道路,但影响运输效率和时效,除了严格的超负荷管理外,该类型的车还可能转向黄卡N2类型的灯卡。
另一个是6×2牵引车受到补充打击,2016年9月21日正式实施的《超车行驶道路管理规定》超车认定第8条“6轴和6轴以上的汽车列车,其货物总质量超过49000公斤,其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其货物总质量超过46000公斤” 给能牵引1吨货物的6×2牵引车以致命的打击,近年来的6×2牵引车的销售也说明了这个政策的作用(下图)。 那么,按轴价对6×2牵引车施加一击,总质量不及4×2+2的36吨限制值,不及6×4+3的49吨限制值。
当然,分轴收费对短距离运输车辆有一定影响,这种车辆往返行程无负荷,满载车辆可以走高速公路,无负荷车辆从经济性角度来看只能走非收费道路,运输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费用政策调整影响较大的车型也是政策“漏洞”和调整的产物,本次“费用道路车辆通行费用车型分类”的公布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 废除超省收费站,简化收费标准,为下一步推进卡车ETC打下基础,逐步提高货运效率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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