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记者根据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的数据,在最近发表的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的调查数据中,2019年前的第三季度,成都城市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三。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46元,比上年增长8.6%,增长率为副省级城市中的第三位(低于武汉和南京),比2018年同期上升第二位。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9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增幅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三位(低于厦门和广州),比2018年同期上升1位。
与对照城市相比,成都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率高于西安和杭州,与重庆水平相同,低于武汉的绝对额高于西安和重庆,低于杭州和武汉。 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重庆、武汉、杭州,与西安持平的绝对金额高于武汉、重庆、西安,低于杭州。
红星新闻记者邹悦严丹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刘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