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小编报道贵州省人民政府称,应国家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为保障我省城乡居民的医疗待遇、支持医疗保障贫困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割、待遇不均等问题。 按照国家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公布的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意见分明
全省城乡居民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和弹性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遇困难可按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常住我省,户籍地未加保险的外省人员,常住我省,未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可以参加我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
截止到2019年底,在市(州)级行政区域,统一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基金管理,实现了基金的统一收支。
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统一地区牢牢抓住政策联系,基本政策由市(州)级制定,县级擅自调整政策,不得在统一地区内确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统一的市(州)级通过当前专家集成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家, 县级不再设立,市(州)将根据负责基金预结算编制和组织实施的“基金集中向上,服务向下延伸”原则,明确市、县两级职责,加强对县级医疗保险业务的指导监督和审评。 同时,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处理、单结算”。
以流动人口和流动老人的需求为重点,进一步简化备案类型、备案条件、备案资料,优化备案手续,利用电话、互联网、APP等方式,提供便利的备案服务。 因特殊原因无法结算的情况下,进行手工结算作业,缩短结算时间,简化结算手续。
另外,省人民政府正确执行投保登记,将投保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全权范围内,正确执行实时动态投保政策的资助政策,资助资金按规定分配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家,建卡贫困人口支付保险费 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的综合保障功能,正确落实建设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的倾斜政策。
扩展读数:
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涉及哪些内容?
a、统一保险费
全省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城乡居民采用集中征收期缴费为主、零散补贴的保险费缴费方式,按照自然年度缴费,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收取保险费,在户籍所在地不收取保险费的居住证所有人可以在居住地收取保险费。
b .统一保障待遇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州)级统一,在统一地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在同一地区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享受统一的重大疾病定点急救待遇。
c .统一医疗保险目录
全省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省级集中建设相关系统数据库,按临床需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合理、基金承受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
d .统一定点医疗机构
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改名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实施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法。
e、统一基金管理
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相结合,设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双线”管理,实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算结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