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汕头海关所属饶平海关人员“证照分离”后首次向备案企业发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书”黄铃/摄影
前几天,汕头海关所属的饶平海关向饶平县蜜饯食品有限公司备案,并出具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 这是海关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以来汕头关区出具的首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从以前的“翘首期盼”到现在的“现在就应该拿”,海关实行“证据分离”改革,给我们企业带来了真正的效率和便利”,哈尼食品公司的负责人林逸龙对此表示赞赏。
汕头海关企业管理处负责人透露,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实施“证据分离”改革全权复盖试验的公告》,从12月1日开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发放、变更备案证明书的工作将废除纸质资料审查环节,企业只需通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书即可处理“数据运行” “证据分离”改革实施后,海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的处理期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到30分钟以内,此备案证书已无5年期限,长期有效。 (谢礼奇张思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