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诈骗一审_临泉首起“套路贷”涉恶案件一审宣判,4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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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下午,临泉首次与“套期贷款”有关的事件在法庭上被判决,以石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4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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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初,被害人赵某向临泉县公安局清黑事务所报案,因资金周转于2016年向石某等人借款3万元,陷入石某等人设立的“漏洞”。 半年来,石某公司签订并修改借款贷款,增加借款额的,赵某实际使用10万元,偿还20万元后,还欠30万元。

为了催促赵某还款,石某公司的业务员廖某长期威胁,在公司门口挂横幅,用喇叭喊叫,在工作、生活的地方逼迫,甚至逮捕赵某。 典型的“对冲贷款”事件!

2018年10月,临泉公安局成立了特别署,立案调查了石某、廖某等人。 调查的结果是宋某、赵某学、刘某等人也因借款被骂、殴打、逮捕。

2019年1月,特集团决定取网,石某、廖某、杨某、在某相继被捕。

2019年8月,临泉县人民法院以石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恶意高额借款金额的方式,通过审判明确欺骗他人财产金额巨大,给他人和有关场所带来麻烦、纠缠、骚动,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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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四人作出判决

10月9日,临泉县人民法院以欺诈罪、挑衅罪、非法拘禁罪,计罪处罚,一审分别对石某等4名被告判刑8年6个月至5年8个月,追缴判处罚款20万元至10万元的各被告人的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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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被“套期保值”?

据警察说,只要记住这8条,套期保值是你做不到的。

1 .如有相关资金需求,应当选择手续完善、证据齐全的正规公司,不向小额贷款公司和高利贷专业机构借款。

2 .实施“套期贷款”诈骗的不法分子一般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上缺乏金融资质。 因此,在借款之前,要注意从多方面检查对方的经营资质等营业状况和投诉状况。

3 .订立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易引起纠纷的偿还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条款。 确保写的东西和说的东西一致,借多少钱写,利息写多少钱? 口头保证不写在合同上的人,必须坚决拒绝合同。

4 .发现有不公正格式的不平等条款的,应当拒绝签字。

5 .注意贷款人与银行账户一致,指定他人收取货款的,必须书面指示。

6 .借款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作保证。 要注意保存借款时的通话录音、借款合同、银行汇款、催款电话录音、邮件和聊天记录等重要证据。

7 .关于金钱往来,一定要留下证据。 还款时,尽量选择有痕迹的汇款方式,注意表示资金用途的信息,用现金方式还款时,要注意对方立即发行收据,禁止“没有口头约定的根据”。

8 .请注意,如果不幸“套期保值”诈骗,并遇到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敲门声等暴力处置,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并留下双方谈话记录、转账记录等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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