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诈骗一审_【扫黑除恶】肖宁合等七名被告人“套路贷” 诈骗案一审宣判

金凤检察院

涂黑除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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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

肖宁合等7名被告

“套期贷款”诈骗案在法庭上被判刑

2019年8月30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对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宁合等7名被告人的“套路贷款”诈骗案作出裁判,被告人肖宁合犯诈骗罪、妨害公务罪、曹宁等6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在12年至5年的6个月内判处不同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审判现场

法院表示,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肖宁合等7名被告人通过微信、他人介绍等方式“低利率、无抵押、快速贷款”向外部宣传,以民间贷款为名义使用虚增债务等手段骗取8名受害者的金钱。 上述被告人长期聚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由于非法行为,压制人民,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带来较差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 同时,被告人肖宁表示以暴力、恐吓的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法院以肖宁合等7名被告人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贷款为名义,利用受害者需要资金的心理和受害者签订虚高的空白借款合同,借款时,以家庭访问费、咨询费、服务费、利息费为名义征收受害者费用,采用侮辱、恐吓等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款。 逾期后向受害人索取高额逾期费等手段骗取受害人财产的行为属欺诈罪,肖宁合的行为属妨碍公务罪,根据已查明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展品|金凤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编辑|史文鹏李晓江

责任篇|牛海玲

2019年第126期

第486期

金凤检察院

黑色通报违法犯罪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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