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指南
2019年12月9日晚,北京大学全球教廷系列讲座第56届博雅公法论坛在法学部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行。 北京大学法学部全球教席、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部教授、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Benjamin Liebman (李本)在此次论坛上,与Margaret Roberts、Rachel Stern教授(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和吴晓寒博士(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部)举行了大日程 论坛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部教授王锡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作为评议员,以耶鲁大学中心老研究员贺诗礼、北京大学法学部教授易继明、北京大学法学部教授唐应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陈天昊、达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伙伴薛政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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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讲座现场图
照片来源:由侧记作者拍摄
一、项目介绍
中西方学者对司法责任有少数研究,但最高法院如何维护法治的正当性(几乎没有人在意基础法院),有时在困难的案件中关注政治机构遵从意见的情况,得出法院无法逃避司法责任的结论。 李本教授等人的研究,以中国审判文件网2014年到2018年8月的4500多万件判决和包括河南省案例在内的数据库为基础,筛选出涉及行政诉讼的60多万件案件。 通过主题模型、当事人的背景分布,详细研究了数千例数据分析方法,描述了中国法官如何规避司法责任。
李本教授认为,回避责任是中国司法人行为意义上的重要动机,外国学者第一次看到这些现象意外地感到不快,但对中国法官来说却是系统内的游戏规则。 为了说明这一结论,李本教授总结了4种规避责任的模式,在4个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例中进行了说明:一是“热薯片”规则, 上级法院正式指示下级法院不审理特定类型的案件,其二是“拒绝门外”规则,法院拒绝接受特定案件,其三是“责任上传”规则。 将案件“上传”到审判委员会审理的四个是“责任分散”规则( Safety in numbers rules ),法院如何利用大合议庭分担司法责任。
图二:李本教授分享研究成果
照片来源:由侧记作者拍摄
二、初步成果详情
第一个避免措施“烫金薯”的规则与大的数据分析无关。 此类案件涉及土地,法院不直接审理此类案件而将其抛回政府部门,其中拆迁问题尤为典型。 关于拆迁的规定,前后差异很大。 2011年,国务院要求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决定,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还将这个“烫金薯”撤回给政府部门。 到现在为止,法院除了个别例外,几乎不参与撤除事件的执行,由政府执行。
其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颁布的《关于违法建筑物、建筑物、设施等强制拆迁问题的批准》(以下简称“批准”)中明确禁止最高人民法院接受《城乡规划法》的强制执行申请。 能够很好地研究基础法院的反应,李本教授认为法院是与法规遵从性和扩张并行适用的。 所以,这种事件法院不能直接接受的扩张情况,在引用“批准”的2000件事件中,大部分是用于“土地管理法”的事件,法院有意将对“城乡规划法”的批准扩张到“土地管理法”来适用。 这样的目标也很明确,是为了保护法院不受当事人不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图3 :李本教授的着作《监督手:中国国家资本主义的体制意义》
照片来源:牛津大学出版社网站
第二项规避措施与2015年立案制度改革有关。 李本教授的研究表明,改革前和改革后立项拒绝率几乎没有变化(约占5% )。 原本立项制度改革后,应该有更多的案件进入法院,但实质上拒绝立项的比率并没有下降。 李本教授利用主题模型比较分析了整体成立率以及2015年5月1日前后不成立原因的变化。
主题模型是指计算机自己阅读数据库的判决,通过自己的算法发现什么样的事件相互关联,对这样的相互关联的事件确定主题。 计算机分析各主题的比例并输出,代表这个主题的单词和代表这个主题的判决文。 参加的学生会读了15篇代表这类主题的判决书。 另外,选择了30%以上与这个主题相关的案件的判决书也读了15篇。 具体到起草这一事件,计算机通过主题模型分析了65个主题,这些主题根据事实和拒绝起草的原因分类,最终分为14个事实类别和24个原因类别。
图2015年5月1日前后立案的理由类别的主题比较差
照片来源:李本教授讲座现场简报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拒绝立项的数量没有太大变化,但确实有些事件的类型在增加,也有所减少。 增加最多的是政府政策、信访和村委会的非行政行为,减少的是不恰当的被告、纠纷得到解决,没有影响当事人的权利等。 其中,拒绝接受土地争议的案件数量明显减少。 李本教授就此提问。 这意味着改革后制定了更多的土地相关案件,还是法院受理了更多的麻烦,同时就来信访问案件变多一事,法律规定政府部门不应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 法院是否能够证明避免这样的难事件,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是否能够通过信访局证明是否避免司法审查,出于政策上的理由拒绝受理事件的情况也在增加。 李本教授提到2017年的事件,法院无论有没有法律依据都会直接交给政府处理。 令人吃惊的是,一些法院继续在立案阶段进行实质性审查,决定原告是受损还是有利害关系。 立案制度改革本身也没有明确阐述实质性审查的概念,但现在根据这些事件,可以看出法院没有完全服从立案制度改革的精神。
图5 :李本教授记录与会者的问题
照片来源:由侧记作者拍摄
第三个规避办法是将案件送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据李本教授介绍,以前的研究大部分以某个法院为中心的研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他们的研究用大数据分析了审判委员会决定的行政诉讼的一审事例。 沿袭第二个回避办法的主题模型,分析了什么样的事件被送到审判委员会,最终得到了35个主题。 最常见的主题是公安相关事件(比行政处罚)、上京访问事件、劳灾事件。 同时,项目还讨论了案件的胜利率。 通过对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与18,000例随机选出的审判委员会未讨论的案件进行比较分析,被告(政府部门)在一般案件中胜诉率为80%,而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中胜诉率仅为67%。 针对这一明显差异,李本教授分析认为,当法官面对政府部门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时,很可能向审判委员会提出案件的西方学者中,较高位置的法官可能具有较强的“政治宽容”( tolerance intervals ),从而平衡政治压力 据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常常是类型和结果难以处理的案件。
运用最后的回避对策——大合议庭的李本教授认为这是比较新的发现,还没有人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从2015年开始试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行案”,探索大议院的机制(由5/7/9人法官/人民陪审员组成),数据库中大议院审理了约5000件案件。 事件并不特别多,最终得到了15个具体主题。 其中比例最大的案件主题是起诉(接近20% ),李本教授推测,高比例起诉案件应该还没有在大会上和解,比例排行2、3、4的主题与土地撤离有关,大合议庭案件涉及土地争议的难案件很多。 另一项发现,法院在涉及多方案的案件中使用了大议院,87%的大议院案件来自118起案件(多方分别提出)。 在大议院,为了分散因当事人的不满而产生的压力,可能会将这些压力分散到陪审员身上。
三、初步成果总结
根据目前的初步成果,李本教授总结说,中国法院调整司法责任分配战略以应对来自上游或下游的压力,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应对策略。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在行政诉讼中拒绝立案的比例没有减少,裁判委员会可以帮助法院回避来自地方政府的压力,大合议庭可以帮助法院回避来自当事人的压力。
李本教授说,目前的初步研究也有许多未解答的问题,除了目前研究的策略以外,法院还有很多规避责任和风险的方法,目前研究的责任分配策略是否实际上有降低风险的作用也不是唯一的答案。 但是,研究大数据有助于理解法院的行为机制,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的案件数据进行非定量研究,对于前人尚未发现的有趣现象的发现是不可否认的。 这种回避行为也有助于理解司法改革中的现实障碍,但有些回避责任行为是司法权力的体现。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有权将拆除的权力返还政府,基层法院将继续回应系统内面临的情况。
最后,李本教授提出了最近的主要想法:中国法院的回避司法责任行为和其他国家法院真的不同吗? 西方的研究表明,为了维持司法制度的正当性,有些法院没有决定重要的社会问题,中国的法院也保持着这种平衡。 由于全世界对基层法院避免责任行为的研究依然不足,因此探讨中国基层法院的司法行为可能会鼓励更广泛的研究。
图6 :耶鲁大学中国中心研究员贺诗礼教授评议
照片来源:由侧记作者拍摄
在交流评议的一部分,与会者首先钦佩李本教授致力于中国法律发展研究,从中国学者的角度结合中国司法实践,回避责任与压力的关系,就司法大数据的效用、客观变量的控制、文本反映真相的质量评价等多个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敬波教授说,在中国,在审判案件中被追究的法官很少。 王锡锌老师,你认为应该明确谁在回避责任吗? 法院? 还是整个司法系统? 以土地事件中司法上的强制解体为例,法院系统整体不想承担这个负担。 易继明教授指出,现实中法官回避责任的方法还有很多。 此外,也有由法官亲自担任的情况。 中央民族大学邵六益先生表示,行政诉讼初期法院利用“侵害企业经营自主权”案件限制地方政府,自行负责。 最后,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给李本教授赠送纪念卡,衷心感谢李本教授的《回家讲义》。
图7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赠予李本教授纪念卡
照片来源:由侧记作者拍摄
侧记作者介绍
徐梦瑶,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律硕士。
技术编辑:刘林让
责任编辑: YU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