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_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上接D18版)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在科学创板上市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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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行的初期战略销售数为239.4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预约资金已全额转入推荐机构(承包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此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销售数为1,963,672股,占发行总规模的4.10%。

最终的战略销售数量和初期战略销售数量的差额,首先回拨网络发布。 网上网下回拨机构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量调整为36,819,328股,占减去最终战略销售数后发行量的80.19%,网上初始发行量为9,097,000股,占减去最终战略销售数后发行量的19.81%。 最终网下,网上的发行总数是这次的发行总数减去最终战略销售数,网上和网下的最终发行数是根据回调情况决定的。

3、此次发行的最初询价作业于2019年7月9日( T-3日)完成。 发行人和推荐机构(承包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比较公司的评级、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此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不在网上进行累计投标,与此价格对应的股价收益率如下

(1)31.55倍(每股利润减去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定型损益,将归属母公司的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东资本计算)。

(2)31.03倍(每股收益是在扣除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损益之前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东权益计算)。

(3)35.32倍(每股收益为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扣除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损益,归属母公司的股东净利润除以此次发行后的总股东资本计算)。

(4)34.74倍(每股收益在扣除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损益之前,将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东资本计算)。

4、本次网下订货日期与网上订货日期相同,为2019年7月12日( t日),网下订货时间为9:30-15:00,网上订货时间为9:30-15:00,13:00-15:00,销售对象均选择网下订货或网上订货进行订货

(一)在网上购买;

本公告附件所载有效报价的发布地点,应当在网上订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销售对象名单显示为“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的“有效报价”。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的网络订单。

在网上购买时,网上购买的投资者必须输入网上购买平台管理的有效询价对象的购买记录,购买记录的购买价格为发行价格的20.37元/股,购买数为最初询价时的有效订购数。

在网上购买时,投资者不需要支付购买资金。 输入网上投资者参与订单的所有受销售人员的订单注释记录后,必须一次性提交所有注释记录。 参与第一次询价的询价的受销商不能参与此次提交的在线采购订单,无论它们是否为“有效报价”。 如果您同时参与联机采购订单和联机采购订单,则部分联机采购订单将成为无效采购订单。

销售对象在订货和持股等方面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会、上缴所和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购买的投资者如不按需提供资料,推荐机构(主办方)有权拒绝出售或视为无效购买。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流通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流通对象的全名、证券账户名(上海)、证券账号(上海)和银行结算账户等)以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基准,由于流通对象的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网下投资者自信。

推荐机构(主承包商)在发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估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销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状况。 投资者应当按照推荐机构(承包商)的要求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注册资料,安排实际的管理者采访,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清单,协助其他相关调查等)。

(二)网购;

此次发行的网上订货代码为“787033”,网上发行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 持有上缴所股票账户卡、开设科学创业板投资账户的国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缴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购买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场价格决定网上可购买金额,市场价格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可参加新股购买,市场价格每5,000元可购买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购买金额。 一个购买单位为500股,购买数必须是5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网上最初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9,000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场价格在2019年7月10日( T-2日,含当天)前20天的交易日当天持有市场价格计算,可以同时用于2019年7月12日( t日)购买的新股数根。 投资者持有的市场价格必须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主动表达订货意向,不得全面委托证券公司订购新股。 网上投资者购买日2019年7月12日( t日)无需支付购买货款,7月16日( T+2日)根据中印结果支付购买货款。 参加这次第一次询价的销售方不能参加网上发行。 如果供应商同时参与联机询价和联机采购订单,则联机采购订单的一部分为无效采购订单。 投资者参加在线公开发行股票的订单,证券账户只能使用一个。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帐户参与同一新股购买的情况下,和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帐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购买的情况下,将该投资者的最初购买作为有效购买,其馀的购买作为无效购买。 投资者有多个证券账户时,把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场价格合计起来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帐户属于同一投资者的原则是,证券帐户注册资料的“帐户所有者名称”、“有效身份证号码”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的日期为准。

融资融券的客户信用证券帐户的市场价格与其投资者持有的市场价格相加,证券公司的融资保证证券详细帐户的市场价格与其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场价格相加。

5、网上支付:在7月16日( T+2日)公开的《网上初步分配结果和网上中标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分配的网上有效分配对象为7月16日( T+2日)8:30-16:00全额缴纳预约资金和相应的新股分配中介手续费,预约资金和相应的新股分配中介

为了使网上的投资者每天支付多股新股,请务必对每股新股分别进行支付。 当天支付了多个新股票的情况下,如果只汇出合计金额的话,合并收款就会导致收款失败,结果由投资家自己负担。

保荐机构(主承包商)于2019年7月18日( T+4日)公布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股份,在科学创业板发行的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网上、网下投资者获得未缴纳金额,公开保荐机构(主承包商)的承包比例,首次销售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加订单或未参加采购的,以及首次出售网下投资者未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销售中介手续费的,应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推荐机构(缔约方)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违约情况并备案。

6、网上支付:网上投资者购买新股中印后,根据《网下初步销售结果和网上中印结果公告》履行资金转让义务,保证其资金账户在7月16日( T+2日)一定有全额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因此 投资者的支付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特别要注意的是,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3次中印后发生低额支付的情况下,决算参加者不得在最近放弃购买的第二天开始的6个月内(以180天的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参加新股、存款证明书、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网上的购买。

7、关于本次发行中可能发生的中止状况,详情请参照“7、中止发行状况”。

8、在此次发行网络下,网络购买将于2019年7月12日( t日) 15:00同时终止。 订单完成后,发行者和推荐机构(主办方)将根据整体订单状况决定是否启动回调机制,并调整在网上和网上发行的规模。 有关回拨机构的具体时间表,请参阅本公告的“二、(五)互联网回拨机构”。

9、本公告仅就股票发行作简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投资者想了解此次发行的详情,请仔细阅读《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在科创板上市股票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相关审查文件在上缴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 发行人和推荐机构(承包商)在此敦促投资者关注《招揽意向书》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一章,充分理解发行人的各个风险因素,自行判断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慎重做出投资决定。 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10、关于此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另行公告。 此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将及时公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请投资者注意。

释义词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含义

■. .

一、初步询价结果和定价

(一)初步询价的;

一、总体申报情况

此次提交的第一个询价期为2019年7月9日( T-3日)9:30-15:00。 截至2019年7月9日( T-3日) 15:00,推荐机构(主办方)通过上缴网下订单平台接收25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94名受销商的初步询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2.00元/股-28.50元/股 销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参照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七、中止发行的;

发生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推荐机构(承包商)协商发行中止措施

1、网下订货总量少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网上购买不足的情况,购买不足的部分回拨到网上后,投资者在网上无法购买的情况

3、减去最终战略销售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购买的股票总数不到本次公开发行的70%

四、发行人在发行中发生重大会议后的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五、根据《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和上缴所涉嫌违法违反证券发行销售过程或有异常情况的,责令发行人和承包商暂停发行或中止发行,调查处理有关事项。

发生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推荐机构(主要销售商)立即公告停止发行的原因,重新安排发行。 中止发行后,中国证监会在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并以满足会议后事项监督的要求为前提,向上缴纳处报案后,发行人和推荐机构(主承包商)重新开始发行。

八、馀股承包销售

网上投资者购买的股票数量不到最终战略销售数量减去的70%的情况下,发行者和推荐机构(主承包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购买的股票数超过本次减去最终战略销售数的发行数的70 % (包括70 % ),但未达到减去最终战略销售数的本次发行数的情况下,支付不足部分由推荐机构(主承包商)承担。

发生新股承兑情况时,2019年7月18日( T+4日),推荐机构(主承包商)从股票承兑资金、战略流通募集资金和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中减去销售推荐费和新股流通中介手续费,分为发行者,发行者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出股票注册申请,推荐机构(主承包商)指定股票买卖股票的证券口

九、发行费用

此次在线发行不向对象收取户口费和印花费等费用。 投资者在线价格发行不收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网上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也全额缴纳新股销售中介手续费。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购买金额预约足够的购买资金,保证在期限内全额支付购买资金和中介手续费。 流通地使用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进行预约资金和中介手续费的计划。 此次发行的新股销售中介手续费率为0.5%。 分配方的新股分配中介手续费金额=分配方的最终分配金额×0.5% (四舍五入到点)。

十、发行人及推荐机构(主要客户)

(1)发行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佩芳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南铁路北500米

联系方式:杨铠璘

电话: 010-82470817

传真: 010-82493047

(二)推荐机构(承包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方式: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资本营销部

电话: 010-85156445、010-65608356和010-85130998

传真: 010-85130542

发行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机构(主承包商):中信建投证券株式会社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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