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_临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柏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最近,以临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王某柏为首的挑衅事件、非法拘留、敲诈、非法入侵住宅、欺诈、非法经营、妨碍信用卡管理、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集团事件在法院被判决。

临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出,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柏成立临沂柏荣商贸有限公司,在临条县瑜景公寓、临条县振兴街452号设立办事处,收购被告人吴某林等8人经营非法贷款业务,以王某柏为首,吴某林、谢某飞为重要成员, 谢某平等六人诉说形成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该集团在临条县有组织地实施挑衅行为、非法拘禁、敲诈、非法入侵等违法犯罪活动,会因非恶事压制人们,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2015年至2018年,王某柏等4人单独或与其他人一起实施欺诈、挑衅行为、非法经营、妨碍信用卡管理、伪造公司印章等犯罪行为。

临条县人民法院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柏召集吴某林,由谢某飞、谢某平、司某帙、陈某磊、张某涛、尤某、刘某等人从事非法贷款业务,形成以王某柏为主要成员、吴某林其馀八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向其索取高利贷 其中包括滋扰、语言恐吓、刀具恐吓和殴打伤害。 将被害人的轿车、房门、打碎窗玻璃的被害人中的大门上喷上红色借款标语的被害人强制带到被告人王某柏公司、酒店等,带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饮食在被害人中饮酒、非法滞留、拒绝退出。 该集团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性质差,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2015年至2018年,王某柏等被告单独或合作开展欺诈、挑衅、非法经营、公司印鉴伪造等违法犯罪活动。 其中,被告人王某柏在某BMW4s店,某口腔诊所认识宋某、满某,多次借宋某、满某信用卡和网络贷款账号30多万元,占据自己所有。 王某柏还利用持有的多台POS机,为别人打印了200多万元。 被告司某帕故意违约,以受害者的名义强行驱车占据了自己的所有权。 为了讨债,被告司某陈某磊、谢某飞、张某、尤某、谢某平等人殴打受害者,使受害者轻伤。

临条县人民法院是被告人王某柏、吴某林、谢某飞、谢某平、司某巩、陈某磊、张某、尤某、刘某等为共同实施犯罪构成比较固定的犯罪团体,是犯罪团体,被告人王某柏是该恶势力犯罪团体的主要分子,必须根据该团体所犯的一切罪行予以处罚 同时,根据9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及悔恨表现等情况,最终以挑衅罪、非法拘留罪、非法侵入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要求王某柏有期徒刑19年,以处罚人民币35万元的挑衅罪、非法侵入罪、诈骗罪、伪造公司印鉴罪判处徒刑7年6个月,以罚款 以挑衅罪、非法侵入罪、公司印鉴伪造罪要求陈某磊有期徒刑4年,并处1万元罚款的挑衅罪、非法拘留罪、非法侵入罪分别判处某平有期徒刑5年6个月、某飞有期徒刑4年6个月的挑衅罪、非法侵入罪分别判处吴某林有期徒刑4年9个月、刘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的挑战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