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依法揭发了谢连翠等6名被告恐吓事件。
审判的结果是,2018年以来,被告人谢连翠、丁勤超、李龙、王春雷、李勇、冯保以“空放先生”、“车租先生”提出借款,劝诱受害者协商借款合同等,然后扣除住宅访问费、GPS费用、保证金等服务费用,受害者以“违反合同”为理由强制拘留车辆 通过虚增债务,要求受害者支付高额违约金,用语言威胁,发生事件等暴力手段强迫“借款”,犯罪未遂金额为380万元。
法院审理,谢某等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不需要抵押或低息贷款为招牌,通过恐吓或恐吓强迫他人财产,金额巨大,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恐吓罪,公诉机关控诉罪名成立。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本案为共同犯罪,被告人谢连翠、丁勤超作为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对所有犯罪事实负责,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款10万元的其馀被告人分别被判7年至2年至6个月徒刑,并被处相应罚款。
宣布现场,一部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被告人家属和大众代表在法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