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主要分子分别被判刑六年半
记者招待会前夕,假记者连续敲诈,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事件在凤翔县人民法院受到判决。 11月7日上午,凤翔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上由康某、姬某、王某、樊某、赵某、任某、李某等人敲诈,宣判诈骗罪。
2017年8月,被告人康某、姬某作为新闻媒体得知环保监督赚钱后,投资中国环保网络电视(虚假新闻媒体,由中国环境部严格宣布),在西安市莲湖区租赁事务所,购买办公用品,接着将被告人王某、李某、樊某、赵某、杨某等 在得知中国环保网络电视是虚假媒体后,为了继续盈利,姬某设立了中国的基础网络法治(制)栏,由康某、姬某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
从2017年10月开始,形成了以被告人康某、姬某为组织者,以被告人王某、樊某、李某、赵某、任某等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成员聚集在一起,利用中国环保网络西北节目中心、陕西频道媒体工作人员、中国末端法治(制)栏杆集团工作人员的身份,寻找陕西省各市县污染企业,拍摄企业存在的污染问题,胁迫媒体曝光向污染企业宣传 其中被告人康某、姬某参与犯罪15起,案件财产价值127655元,被告人王某参与犯罪10起,案件财产价值68655元,被告人樊某、赵某、某参与案件,案件财产价值53000元,被告人李某参与犯罪,案件财产价值50000元
凤翔法院依法要求主要分子康某、姬某监禁6年6个月,罚款人民币50000元,其他参加者监禁3年9个月至3年,罚款20000元至30000元。 这个恶势力集团的犯罪行为涉及陕西省、甘肃省各市县的很多企业,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此次依法严惩,净化舆论环境,凤翔法院清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自信和决心。
文/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王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