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凤翔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判决假记者敲诈案件。
西部网络宝鸡讯于11月7日上午,凤翔县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判决了假记者的恐吓事件。
法院于2017年8月,被告人康某、姬某加入中国环保网络电视(虚假新闻媒体,已经从中国环境部严格宣布),之后在西安市莲湖区租赁办事处,购买办公用品,相继招募被告人王某、李某、樊某、赵某、杨某等工作人员, 知道中国环保网络电视是虚假媒体后,为了赚取利润,姬某出资设立了中国基层网络法治(制)栏,康某、姬某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
11月7日上午,凤翔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判决假记者敲诈案件。
从2017年10月起,形成了以被告人康某、姬某为组织者,以被告人王某、樊某、李某、赵某、任某等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纠正集中在中国环保网络西北节目中心、陕西频道媒体人员、中国基层法治(制) 寻找陕西省各市县的污染企业作为扶轮工作人员,拍摄企业存在的污染问题,拍摄照片,然后向威胁污染企业缴纳宣传费和赞助费,实施了15次以上的威胁犯罪
其中被告人康某、姬某涉及犯罪15件,案件财产价值为127655元的被告人王某涉及犯罪10件,案件财产价值为68655元的被告人樊某某、赵某、某人涉及案件,案件财产价值为人民币53000元的被告人李某涉及案件3件,案件财产价值为人民币
凤翔法院依法要求主要分子康某、姬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款人民币50000元,其他与会者3年9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罚款20000元至30000元。 这个恶势力集团的犯罪行为涉及陕西省、甘肃省各市县的许多企业,严重妨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依法严厉处罚,净化舆论环境,显示了凤翔法院清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资料来源:陕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