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_山东出台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最近,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行了《医疗卫生领域省和市县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这是《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吕政发〔2019〕2号)公布后,山东省公布的首个分领域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综合事业权项目。 根据中央项目整合情况,将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分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疗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调整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调整到能力建设范围,调整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体系

《改革方案》进一步澄清各级财政情况的范围。 一是明确省级财政权利的五项,包括全省性或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病预防管理,省属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养老补助,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建设,省级卫生健康管理,省级医疗保障能力的建设。 二是明确省级和市县共同财政事件权的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省性或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全省统一实施的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计划生育支持保障,省级按战略计划有组织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高项目 三、明确市县财政权利五项,包括市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与发展建设、市县自主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市县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市县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市县自主实施的中医药项目。

《改革方案》进一步规范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方式。 省级和市县的共同财政情况分为两类。 第一类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计划生育支持保障,支出责任分担按照吕政发〔2019〕2号文件的规定,实施省级分级分担方法。 二是全省性和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全省统一实施的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医疗救助,省级按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包括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和发展,以支出责任分担按现行政策执行,省级补助资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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