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市委改革委员会决定的2019年重点推进创造型领导力改革任务的要求,河原市公布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省级和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市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
这次改革是中央和省级改革的继续。 本次改革包括义务教育、学生支持、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划生育、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8个方面,分为公共经费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补贴、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18个方面。 责任划分根据重点苏区老区县和现行市和县(区)责任划分的执行情况,在江东新区、源城区、东源县、重点老区苏区县(和平县、龙川县、连平县、紫金县) 4种地区,以比例分担为主,以项目和因素为辅以不同分担方式划分。
这一改革有效地解决了河源市当前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 第一,管理“堵车”。 由于改革直接冲击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明确,各级政府权利责任不明确,引起影响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问题。 本次发行的方案划分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市级和县区支出责任,明确市、县责任,有效减少相互责任,促进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解决大众的“痛点”。 优先划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均等化中基本义务教育、学生支持、基本就业服务等主要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支出责任,积极响应人民的期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未来在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逐渐明确。 下一步将根据上级工作布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改革,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坚持为国民服务“初心”,积极履行财政责任和使命,为我市建设人民幸福的“心城”提供坚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