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_省政府印发方案,教育、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这样改革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发行了“关于印刷发行甘肃省教育领域的省和市县的财政事件权和支出责任区分改革案的通知”。 教育领域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和其他教育三个方面,以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适度加强省级统一,合理确定省、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方式。

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发表了“关于印刷发行甘肃省科学技术领域的省和市县的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的分割改革案的通知”。 省级财政在省内、全国和国际上有基础、优势、支持有潜力的重大科技项目的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市政支持区域内科技项目的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着重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结构。

具体有什么?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了甘肃省教育领域省和市县的财政事件权和支出责任分类改革案的公布

甘政事务〔2019〕10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教育领域省和市县的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区分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26日

甘肃省教育领域省和市县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事发〔2019〕27号)精神,推进教育领域省市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本案。

一、主要内容

遵守下划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期望的要求,以义务教育、学生支持等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适度加强省级统一,属于省、市县共同财政事业权的,省级统一制定全省基准或提出原则要求。 合理决定教育领域的省和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方式,要避免省级包的大规模负担,承担不合理的事件权,过度降低支出责任,避免增加市县支出负担。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整体上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同财政事业权,按具体事项进行细分。 其中涉及学校日常运行、校舍安全、学生学习生活等经常性事项,必要经费一般按照国家基础标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中央省财政负担部分按照共同财政事业权转移支付安排。 分阶段任务和专业工作相关事项,必要经费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省级财政统筹中央相关专家由转移支付支持。

1 .公共经费保障。 学生平均公共经费实行国家统一标准定额补助标准,按规定提高寄宿制学校等公共经费水平,按照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和班级分别评定残疾学生等公共经费标准。 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把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活补助调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活和人口稀少的民族寄宿生活补助国家基准由国家统一制定,按照国家基准的一定比例审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活补助标准,市县可以结合实际分级确定非寄宿生活的具体补助标准。 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5:5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嘉峪关市、兰州新区、兰州市城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七里河区、金昌市金川区由省、市、县6 ̄2 ̄2的比例分担,其馀市县区由省级财政负担。 国家认定的人口稀少的民族寄宿生增加的生活补助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3 .校舍的安全保障。 农村公营学校校舍单位面积补助测算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 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 城市公营学校的相关标准根据学校的所属关系,由省市县分别制定,必要经费由班级财政负担。 今后,根据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及时建立城乡统筹校舍安全保障机制。

4 .农村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列入国家考试范围的58个集中块特困县区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其馀市县按照国家基础标准进行补助,所需经费省和市县按6:4的比例分摊,中央财政给予学生平均定额报酬,奖励资金在省级统一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补助。 考试范围根据国家扶贫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5 .其他经常事项。 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的教科书,免费向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规学生辞典,必要经费免费提供中央财政负担的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必要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规划教师相关经费由市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按工资补助的58个集中块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省级财政统筹中央相关专业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6 .与分阶段任务和专业工作有关的事项。 脆弱环节的改善和能力提高,现阶段重点改善贫困地区脆弱学校的基本运作条件,必要经费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省级财政统筹中央相关专业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今后将根据城乡义务教育改革的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支持内容、范围和重点。 教师培训专业的工作补助,必要经费由市政统一安排,省级财政统一中央相关专业由转移支付支持。 边疆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规划师资助特殊工作由国家统一制定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另外,对于坚实实行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省级财政继续通过一般转移支付统一支持市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市县财政确保按规定统一使用相关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按期全额支付,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二)学生资助;。

学生支援是相对独立的完整政策体系,涵盖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将其整体确认为中央和地方的共同财政事件权,根据具体事项进行细分。 其中,引导所需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或者根据所属关系等由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用于困难资金援助的事项,所需经费一般根据国家和省的基准,明确中央和省市县的财政分级负担比例。 学生支援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联合财政事务权转移支付安排。

1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现阶段全省统一实施的学前教育免费教育补助政策,重点保障接受普遍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在中央没有出现国家幼儿支援制度之前,省级决定免费教育费的补助范围和基准,必要经费到2020年由省级财政负担,从2021年开始,比2020年增加的部分由省和市县分担。 其中,一级省级分担90%。 第二阶段省级分担80%; 第三阶段省级分担为70%。 中央公布国家幼儿支助制度后,按照中央政策执行。

排在第一位的是“两州一县”和18个深贫困县,其次是天水、陇南、白银、定西、平凉、庆阳、张掖、武威、酒泉9市(管辖的深贫困县除外)。 第三位是兰州(包括兰州新区)、金昌、嘉峪关3个市。

2 .普通高校免费杂费补助和国家补贴。 国家统一实施的普通高中免费杂费补助和国家补助金,必要经费按照国家制定的免费杂费补助标准和国家补助金平均补助标准,中央和地方财政以8:2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和市县分担。 其中,一级、到2020年的省级全部承担,2021年起省级分担90%。 第二阶段省级分担80%; 第三阶段省级分担为70%。

3 .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减免补助、国家补贴和国家奖学金。 国家统一实施的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免除补助,必要经费按照国家制定的学费免除推算补助标准,国家政策范围内的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按照学校的所属关系在班级财政负担的国家政策范围外的,必要经费按照学校的所属关系由班级财政负担 国家统一实施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补助金,必要经费按照国家制定的国家补助金平均补助标准,中央和地方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执行省和市县分担。 其中,一级、到2020年的省级全部承担,2021年起省级分担90%。 第二阶段省级分担80%; 第三阶段省级分担为70%。 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制度,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4 .高校国家补贴。 国家制定了本专科生国家补贴平均资助标准和研究生国家补贴资助标准。 中央和地方财政主要由高中的所属关系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地方高中所需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8:2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高中的所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5 .高校国家奖学金等资助。 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激励志愿奖学金、大学生兵役补助金、退伍士兵教育补助金、国家补助学贷款补助金分为中央财政事业权,国家制定相关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助金、高中毕业生在地方就业补偿,中央部门所属大学由中央制定补助标准,必要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地方大学由省级制定补助标准,必要经费由大学所属关系由班级财政负担。

6 .高校国家补贴的折扣和风险补偿金的补助。 生地补助学贷款,中央部门的所属大学和跨省入学学生所需的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本省的学生入学所需的经费由学校的所属关系,班级财政负担。 生地补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央财政负担中央部门的所属大学和跨省入学学生所需的经费,中央和地方5:5的比例分担本省的学生入学所需的经费,地方分担的部分根据学校的所属关系由班级财政负担。

(三)其他教育。

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实行其他多渠道筹资投入机制,全体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业权,必要的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根据所属关系等由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分别负担,省级财政统一中央相关专业由转移支付

关于上述义务教育、学生支援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事项,国家和省统一制定和调整基础标准的市县在确保国家和省的基础标准全部落实的基础上,如果需要制定高于国家和省的基础标准的地区标准,可以事先按照程序向上级申报执行, 必须自己承担部分必要资金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市县根据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和财力状况新追加的事项,为了市县财政,由市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八)科学技术领域的其他未记载事项。

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事项的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外交领域改革方案执行。 中央科技领域的基本建设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中央财政事务权、中央和省级或者中央和省、市县的共同财政事务权事项。 省级科技领域基本建设支出按省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省级财政事务权或者省和市县共同财政事务权事项。 科技管理与服务、大学、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的科技研发机构,受到现行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的保障或支持。 其他未列举事项,根据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

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体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以及推进国家高级智囊团建设等事项,中央财政承担主要支出责任的全省各级财政得到研究任务配置和地方的积极支持。 我省根据相关计划等自主设立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基金等),根据设立主体水平,该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二、辅助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支出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要按照本方案决定的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编制预算,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不会增加。

(二)深化改革,合作推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进行部署,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有效地配置科技资源,加强科技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 应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使经费更好地成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 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进一步加强统一协调,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化筹资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着重于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整体提升。

(三)完善制度,实行绩效管理;。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紧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 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政策,应体现科技领域省、市县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规范,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密切结合科技工作特点,加快建立科技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果,加强绩效管理监督的说明责任和工作评价,提高科技领域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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