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表现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2019年12月9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深圳市网络租赁自行车管理立法听证会,听证了网络租赁自行车管理中普遍关注的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的负责同志、市人民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网络租赁自行车经营者代表等参加了听证。
在听证会的现场,参加听证的代表们积极提出建议,就听证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一是关于总量管制。 代表们基本难以确定总量,原则上同意总量规制的做法,但建议考虑各区分配上的均衡,否则总量规制就没有意义了。 对此,市民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市场行为要通过市场手段加以调节。 二是关于区域经营。 现场代表对区域经营基本持相反态度,区域经营不可行,在给用户带来困难的同时,企业成本增加,对企业竞争也不利,服务质量下降。 三是在规范企业运营管理方面,有些代表希望通过立法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具有代表性的是,将来要与政府携手社会力量,制度法规的完善和技术革新等相结合,共同探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 第四,在规范用户行为方面,企业代表约束遵守法律的用户,放任恶意破坏和混乱的行为,依赖政府部门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宣传。 据市民代表介绍,通过增设通报和电子围栏,征收日程费,强化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应用等措施,可以改善使用者的不正当行为和混乱行为。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研究市交通运输局和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法,供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