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文明的“法”化
蒙山县大力宣传推广《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我们各景区旅游景点内的员工应加强不得从事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拉客等活动的巡逻管理、客流控制、文明旅游引导,及时阻止游客不文明行为,保障游客的安全有序参观。 12月4日,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农华安向蒙山县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宣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当天,配合“12·4”国家宪法日、“12·5”国际志愿者日,蒙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学习实践“条例”志愿者活动,志愿者们进入市场,向市民分发“条例”进行说明。
《条例》实施以来,蒙山县结合新时期的文明实践活动和文明城市建设活动,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进。 该县与“网络+教育”平台合作,将“条例”推广到校园,实现了全县小学3万多名教师和学生的同期。 通过邀请先进示范、优秀志愿者参加“相互+教室”,结合“条例”分享诚信、爱岗敬业、孝老爱父母等故事,开展心理健康指导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培养未成年人结合自我教育的文明行为习惯,培养健康的学校文化。
另外,蒙山县结合“双报告”“双联络”活动,统一全县各级志愿者队伍,推进“条例”带社区乡村,倡导邻居守望合作,改变风俗,管理旧习惯,培育文明社会新风尚。 (梧州日报谢瑛蒙庆洁)
责任编辑:杨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