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自1月1日起,《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的颁布,填补了南昌市精神文明立法的空白,将有效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促进了文明城市的内涵发展。
为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着力培养文明精神,倡导文明行为,弘扬文明新风,我市愿意启动《条例》立法,以立法方式巩固成果,使文明城市建设走上法治化、常态化的轨道。 2018年8月28日,《条例》在南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同年9月30日在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
《条例》第六章第46条,建立了完整的文明行为规范体系,阐述了“提倡什么”“鼓励什么”“禁止什么”,阐明了市民在社会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规则”。
《条例》反映了当前我市人民最强烈的焦点问题,从公共秩序、公共环境、文明生活、文明旅游四个方面规定了禁止的行为规范。 例如,市民对广场的舞台造成困扰,从高处扔东西,在住宅区内占领公共绿地的行为很严重,条例规定“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妨碍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禁止“从建筑物扔东西”
对于文明行为模范人物流血流泪的问题,《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明行为模范人物的礼遇和艰难合作制度。 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条例》关注医疗急救,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进行紧急现场救护,鼓励在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同时,《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和女职工聚集的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备母婴室,如有条件,必须设置第三厕所等便利设施的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在有条件鼓励社会免费开放该公司厕所的公司设立爱心服务点,鼓励和支持环卫工人和其他户外工人等需要帮助的人提供茶、热餐、防雨等服务。
《条例》提倡庆祝文明结婚、崇尚科学、合理消费、垃圾分类投入等14种文明行为,其中有我市法规特有的规范行为。 例如,文明结婚庆祝是一种庆祝,拒绝华丽、昂贵的仪式,改变减轻人情负担的风俗,文明节俭地举行葬礼,在节地进行生态葬礼,以花的供养、植树供养、网络供养、墓碑的清扫、祭文的朗读等方式开展文明祭祀的文明行为,鼓掌、竖起拇指,或者用其他方式进行精神上的鼓励。 进入倡导性行为,即使不能也不是违法行为,不给予法律上的负面评价。
另外,为推进《条例》的执行,将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条例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活动的情况纳入年度审查体系和文明单位审查奖励体系,将检查、审查各责任单位工作的《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县(市)区、市直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审查内容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和文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