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12日讯(实习记者谢岑嘉) 12日上午在糕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糕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记者招待会,介绍了制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条例》填补我市精神文明立法空白,是我市首次实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地方法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管理的进步和文明城市建设活动的深入发展,城市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市民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然而,不文明的行为仍然存在。 不文明行为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城市环境的容貌,还有损城市形象。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遵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认真研究上位法,深入调查我市实际,充分借鉴地方经验,对《条例》进行审议修改,确保《条例》真正反映民意,实际保障民生。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草案、意见征求和审议修改,《糕点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10月30日在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11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填补了我市精神文明立法的空白,是我市首次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殊地方法规。 《条例》立足于我市实际,坚持“不抵抗、有特色、可操作、有实效”的立法原则,为解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记者说,《点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章22条。 主要包括总则、文明行为的基本规范、鼓励和倡导、促进和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包括禁止行为、鼓励行为、倡导行为、建立文明城市等活动、宣传文明、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阻止不文明行为等方面,努力达到严格规范,显示正确能量,塑造新风尚。
《条例》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问题导向,明确基本行为规范,提倡禁止。 一是明确禁止29种文明行为。 在禁烟区吸烟、吐痰、乱扔垃圾、踩绿地、涂鸦、乱狗、使用远光、设置地板锁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 这些内容是多年来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对突出的难点问题,也是人们继续关心和关注身边利益的焦点问题。 二是明确鼓励五种文明行为。 包括慈善活动、扶贫、志愿活动、志愿活动、无偿献血等。 三是明确提倡14种文明行为。 即从文明举止、文明绿色生活、风俗、诚信经营、邻居和谐、尊敬英烈、尊敬师生、尊敬文明医生、文明饮食、文明网络、文明旅游、文明旅游、文明施工、文明厕所等方面,明确表现了文明行为的主要内容。 《条例》在阐明工作责任、执法主体的同时,明确了法律对被禁止的文明行为的责任。 例如“在城市道路、公园等地区撒冥纸、焚烧死者遗物及其他葬礼供品处理”都是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命令纠正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条例》的制定,大大促进全市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解决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文明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大大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使糕点泽精神文明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