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生病的哥哥在卖林地,弟弟想买回来吗? 律师:交易不合法!
最近,来自漳州的张国强
他哥哥张国兴十几年前
把一片林地卖给了该村村民陈秀琴。
现在张国强想为哥哥效劳
张国兴恢复了这片林地
买卖双方发生纠纷
哥哥想把林地的弟弟卖掉买回来
在漳州市漳滨村
张国强带我们来了
他哥哥张国兴开垦了荒地。
这片林地十几年前荒芜了
一直种着哥哥张国兴
关于这片林地的归属
当地村委调解主任
土地是村子的集体所有
但是年轻时的政策
谁荒凉,谁受益?
也就是说,荒凉的人可以使用这片土地
但是在2006年左右
张国兴把这块地卖给别人了。
现在弟弟想回这片森林
张国强:哥哥买卖精神疾病无效
张国强告诉调停组
他哥哥张国兴患有精神疾病,
所以他认为哥哥卖林地的行为是无效的。
张国强出示了哥哥的病证
1992年发现了疾病
他一直照顾着哥哥
哥哥的家在经济和身体上条件都很差
张国强回林地也是
我希望哥哥家有资产和保障。
同时张国强也
哥哥在1992年生病了
当时的生意不和家人商量
因此,主张当时哥哥买卖林地是没有效果的
对方应该退回林地。
那么,当时的具体情况如何呢?
买方:张国兴有出售土地的行为能力
调整小组随后将林地买方的对手
陈秀琴答应村委会。
陈秀琴说
签订的合同是张国兴本人写的
当时张国兴还在打工。
陈秀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所以陈秀琴想到了张国兴
完全有买卖林地的行为能力。
那么,张国兴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呢?
在记者和张国兴的对话中
张国兴不否认出售林地
在这种情况下
这笔生意有法律效力吗?
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的
庄坑林律师提出了意见。
律师:张国兴的民事行为能力应该被认定
庄坑林律师:
目前情况下,唯一的病证和残疾证不能确定哥哥是否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律师在同时
林地买卖可能违反相关政策。
庄坑林律师:
买卖本身没有法律成立,国家不允许土地买卖,根据当时的政策,张国兴只有收益权,个人不允许土地买卖,因此买卖无效。
陈秀琴听完律师的意见后
回到林地
但是请退款。
双方对退款金额有争议
张国强
我可以还你3000元
陈秀琴
这不行。 当时的钱那么厚,到现在还不止这些钱。
张国强
我只能给3000人,也给不了别人
事件发生十几年了
双方对当初的货币进行了折算
成为现在的价值是有争议的。
调停人安抚了双方。
因为陈秀琴暂时无法决定主意
我们的调停只能暂时进行。
后期我们也在继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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