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识产权新判决_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运行状况调查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公布,统一审理全国专业技术强专利等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最高人民法院在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管辖下,跨越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形成了中国特有的“飞跃上诉制度”。

作为世界上首个在最高司法层面统一审理专利上诉案件的专业司法机构,实现争议解决周期的缩短和司法审判标准的统一,如何提高司法公司的信任力和国际影响力,为创新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司法保障,是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半年来,法庭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今天,《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最高法知识产权法院有关法官和工作人员。

最初的槌事件是以先行判决方式被判决的

让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立即生效

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院长罗东川担任审判长,敲响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槌”,开庭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上诉人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原审被告陈少强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并在法庭宣判。 4月6日,法庭以电子方式递送审判文件,从立案开庭到递送结束只有50天。

朱理作为案件负责人参加了“第一槌”案件的审理。 他告诉记者,专利侵权案件通常包括侵权判定和损害赔偿两部分。 有些案件两部分复杂,当事人争论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事件可以先于侵权判决问题作出部分判决,允许当事人单独上诉,节约司法资源,有助于促进当事人和解。

“第一槌”案件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侵权部分所作的先行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立即受理部分判决的上诉,立即审理,法庭宣判,不到50天审理案件,充分体现了审理的公正和效率。 朱理说。

当事人在专利侵权案件的一审过程中提出了行为保全申请,一审法院对侵权部分做出了侵权形成和侵权停止的部分判决,但行为保全申请尚未处理。 如何处理部分停止侵权的判决与下令停止侵权行为的保全申请之间的关系?

“第一槌事件的判决中,下令停止侵权行为的保全申请具有独特价值”朱理表示,当发生申请人利益受到侵害的紧急情况或对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其他情况,下令停止侵权的判决中有部分处于上诉状态而无效时,下令停止侵权的诉讼中行为的保全措施具有迅速阻止侵权行为的效果 特别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判决未生效的临时执行制度,下令停止侵权的行为保全带来临时执行的效果,弥补上述制度的不足。 基于这种想法,本案判决明确阐明了诉讼中行为保全申请与侵权停止部分判决的关系,指出诉讼中行为保全申请的独特价值,提倡人民法院在作出侵权停止部分判决的同时,由专利权人支持侵权停止行为的保全申请,完善专利权的司法保护机制,提高专利司法保护的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槌”事件判决后,杭州互联网法院积极应对,支持权利人的临时禁令,弥补了临时禁令裁定的强制执行力下先行判决在上诉中可能不直接生效的制度弱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活用虚拟现实,探索增加现实

用强、远距离变焦视频等技术解决

证物展示与大型证物远程调查

考验等问题

诉讼代理人戴上AR眼镜,他的视野马上传到法庭的画面上,得到的芯片的细节一览无馀。 这是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审判中常见的情景。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诉讼中,权利要求的解释与技术方案的比较是各方争论的焦点和案件审理的难点。 由于文字信息表现的界限和平面模式维度的单一性,法官、当事人、代理人仅凭文件解读复杂的技术方案的时间很长。

“开庭过程中,我们加强科技手段,提高审判可视化。 利用现实增强技术、远程视频传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在审判中实时清晰地表现证据,解决了专利技术案件审判中的质量证明困难问题。”最高法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张晓阳介绍,在他审判的案件中,当事人有助于通过视频了解诉讼技术的详细内容。

4月24日上午,最高法知识产权法院开庭了上诉人浙江华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州市联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的案件。 法庭通过电子化、可视化的手段扩大信息的维度,将文字信息、平面模式转换为图表信息、立体结构,帮助法官直观理解技术方案,全面整理法律关系。

通过审前技术专家会议、技术

术调查官、专家证人、专家咨询

等方法,尽快确定技术事实

专利案件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如何认定案件的技术事实是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在案件审理中积极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有效揭示技术事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的积极作用。

4月25日上午,最高法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卡西奥计算机株式会社和上诉人深圳光峰科技株式会社、视频汇(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的案件。 本次审判共审理两起激光电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两起案件专利复杂,涉及光学技术和机械技术。 案件审理中,法庭引进技术调查官查明事实,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的技术专业,提高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我们在《第一槌》案件中采用了技术调查官和专家证人两种方式”朱理对记者说,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采用了阐明多种技术事实的机制,在技术事实复杂有争议的情况下,审前召开技术专家会议,让技术调查官尽早参与案件,采取专家证人、专家咨询等方法

审判管理制度改革诉讼制度

制度改革等重大革新,为了更好的保证

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机制保障

4月6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通过电子邮件向当事人发送了“第一槌”事件的二审判决书。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经当事人同意,知识产权法庭可以通过电子诉讼平台、中国诉讼程序信息公开网、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发送诉讼文件、证据资料、诉讼文件等。 本规定突破了民事诉讼法关于电子投递原则上不适用判决书、裁定书、调停书等审判文件的规定。 最高法律知识产权法庭除了网络法院,成为了第一个可以电子传递审判文件的法庭。

最高法律知识产权法庭审判管理制度、诉讼制度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创新,为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机制保障。

最高法律知识产权法庭的法官由各地的法院选出,如何减少指定的分案等妨碍?

“知识产权法院的智能分案系统实现了自动且随机地将案件分配给适合审理的法官。 对于法律关系复杂、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事件,实施二次随机事件。 最高法律知识产权法院的焦彦法官告诉记者,实时显示案件数量,保证涉及同一专利的案件分配到同一法官或合议庭,解决专利侵权民事案件与行政无效案件的对接问题,保障了法官工作量的平衡。 另外,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探索纸卷宗的智能管理,追踪纸卷宗,通过RFID的智能查询和盘点,可以实时知道卷宗在哪里,数量错误,违法等。

“我们利用信息化手段,以同一当事人、同一专利号等为信号,实施实现同种事件的识别和分配的类案检索机构之前的情况不一致,或者形成新的审判规则的情况,在法官会议上制作研究的本庭审判文件数据库,在审判文件前发表简单的表格, 最高法律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廖继博简要概括地表示了审判文件的重要信息,特别是提出与案件有关的法律问题,以便当事人和法官能够迅速理解审判结果和法律理由。

记者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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