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记者刘国锋通信员王国斌)晚报记者近日根据拔刀区法院的消息,一家公司的会计犯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5年徒刑,赔偿违法所得230万元。
34岁的男丁在案发前,在一家有刀剑的公司做会计,沉迷于网络赌博。 今年6月19日和20日,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无审查地将公司银行账户的230万元资金分三次转入自己的银行卡,然后分三次转入非法彩票网站进行网上赌博。 6月22日,银行发现该公司账簿馀额不足,通知该公司出纳,出纳发现银行帐户资金已转帐,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经理打电话给丁某,丁某承认230万元被调任他,要求偿还几天。 丁某无法赔偿公司的损失,公司报案。 6月25日,丁某投票到荆门高新区掏刀区公安局。
掏刀区法院审理丁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机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成为挪用资金罪。 丁某犯罪后,可以自己投票,原封不动地坦白自己的罪行,自首,自认罪行,受到处罚,受到轻微的处罚。 此后,丁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责令赔偿违法所得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