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语】最近,施甸县人民法院联合政法各部门、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旺镇党委政府等多个部门强制执行“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旧施甸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旺镇银川社区非法占领基本田地的李某等7件”。 员工连续16小时集中处理案件,解决了7起8年未执行的行政非起诉案件。
【解说】据介绍,旺镇银川社区的李某、杨某甲、段某甲、杨某乙、张某甲、段某乙、张某乙7家农家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擅自在基础田建房用于生产生活。 县国土部门发现,立即进行调查,依法对这7家农户进行行政处罚,即“撤去非法占领的基本农田中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返还非法占领的基本农田,恢复土地的原状,处以罚款”,但7家农户没有履行处罚。 因此,2011年1月,县自然资源局向施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说】从受理案件到2019年10月,施甸县人民法院多次入院工作,向被执行人员解释,确保7家被执行人员的损失最小,并保证违反建设拆除后仍能正常生产生活,医院领导和执行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安排问题。
【解说】10月18日,强制实行按照预定计划进行。 当天深夜23点,所有违反建设的事情都被撤走了。 迄今为止,7件多年未结果的“骨案”解读成功。 坚守法律尊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县融媒体中心台综合报道
施甸县金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审查:陆应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