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_日照一T型路口三车相撞!视频还原惊魂瞬间

2019年10月10日7点左右,在重庆路和南沿海路的t型十字路口,沿重庆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轿车在通过该十字路口时向左转向东行驶,与沿海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大型半挂车相撞。 被撞飞的小型轿车与沿岸道路从东向西行驶的大型普通轿车相撞。

大型巴士的驾驶记录仪记录下来了

惊险的场面!

在这次事故中,三台车都有一定程度的损伤,小型轿车的驾驶员和车内的乘客受伤了。

经民警现场调查和取证分析,小型轿车驾驶员张某未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未按照规定出让的行为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重型半挂车驾驶员秦某运输超限的不可拆卸物品影响交通安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不行驶,标明不按规定行驶的行为是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大型公共汽车驾驶员李某不确保安全车速的行为是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在此次事故中,小型轿车驾驶员张某,其驾驶行为分别违反了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项:“汽车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1款第3项:“汽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十字路口,除了必须遵守第5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转弯的汽车使直行的车辆先行。 ; 规定。

大型半挂车驾驶员秦的驾驶行为分别违反了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2款:“汽车运输超限的不可拆卸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安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标明标志。 必须搬运超限不可分解的道路,按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山东省实施方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同方向有2条以上的汽车道时,装卸车、低速装卸车、三轮车、拖拉机、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必须通过最右侧的汽车道”。

大型公共汽车驾驶员李某驾驶行为各违反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项:“汽车行驶在道路上,不得超过限速表示的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必须保持安全车速"。 第二项规定“夜间行驶,在易发生危险的道路上行驶,发生沙尘、冰雹、雨、雪、雾、冻结等气象条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小型轿车驾驶员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大型半拖车驾驶员秦某、大型轿车驾驶员李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小型轿车驾驶员惠某、张某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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