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费取消_研究生恶意拖欠学费,板子不能光打在研究生身上

正常情况下,硕士研究生至少22岁,博士研究生至少25岁。 经过十五年以上的学历教育,一些大学和一些研究生,不仅在教育和学校的关系上,还陷入“负债纠纷”。 高学历本应兼具素质,但研究生却成为“追缴借款”的对象。 ( 12月13日《光明日报》)

研究生恶意拖欠学费,木板先得打研究生。

根据目前的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硕士学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学生不超过10000元。 如果真的遇到经济困难,研究生们可以向奖助政策体系寻求帮助。 因为每所大学都有广泛的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正常的逻辑,研究生在交学费后,可以拿到奖学金达到“收支抵消”。 事实上,不正当拖欠学费的研究生,不是因为不能支付学费,而是因为主观上不愿意按时支付学费,“拖欠学费的高中,有时会达到千万元、数千万元甚至亿元。

非法拖欠学费,是一种严重失信的行为。 这也是现在许多研究生存在道德不合格问题,忽视合同精神,说明读书人责任和担当不足的一面。 如果知道“出来,迟早还钱”,就要还清债务,启示性的义务,你躲开第一天,躲不开十五天,拖欠的学费迟早还回来。 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研究生接受教育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原则。 老实说,研究生不正当拖欠学费,成为大学“讨债”的对象,不仅是研究生个人的悲伤,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悲哀。

但是,研究生不能不正当地拖欠学费,不能只把板子撞到研究生身上,某个高中本身也有责任。

首先,高校缺乏支付学费的领导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大学财务管理和教育管理是平坐的独立部门,研究生入学后不支付缴费,教育部门不清楚,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按规定缴纳学费是学生的义务,没有按规定缴纳学费的,没有登记学籍 从这个角度来说,研究生的入学应该在付费后注册,而不是“上车后买票”,而是“只上车不买票”。 教育管理部门不按章程,财务部门不能付款,客观地给“精明的利己主义者”带来了有利机会。

其次,研究生不当拖欠学费,对高中正常运营的影响微乎其微。 学生学费收入是高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财政资金的不足。 在一些中等规模的大学,特别是地方高校,有数千万人的学费收入直接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营,而在财政资金充足的着名大学,学费收入很少,功能也不太发挥。 学校财务部门对学费支付不安的根本原因是态度不严,一般都是通过电话通知,采取形式,学校的运营不仅是学费,国家的资金也很多。 告白了,大学的财力是“好钱”,研究生拖欠学费不是问题。

再次,高校对恶意学费拖欠的处罚措施不足。 据报道,因为挪用了父母发来的学费,刚开始研修,文凯没能按时缴纳学费。 有一次在和校长的会议上,文凯听到了“可以拖欠学费”的话。 “因为有钱可以先拖,学校也不催促”研究生们一个一个地学习,一次不当地拖欠学费是因为提前缴纳晚了,所以延期到毕业也不会给自己添麻烦。 在不影响毕业和应聘的上下文中,谁愿意按期付款呢?教育部多次发出“通知”,各地高中对毕业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没收学生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但是,很多大学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作为阻止学生按时支付的“武器”。 报道指出,在某所大学拖欠恶意学费的研究生达到了数千人,拖欠了4000万元的费用,并不奇怪。 *以上是作者的个人发言,不代表本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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