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_西方竞选游戏直接导致政治领袖的明星化和执政能力的弱智化

在谈论西方政治时,选举多被认为具有民主权利,这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 这种情况已经成为学术界顽固的集体无意识,但从西方历史来看,民主和平等权利绝不是选举,各种选举和投票大多不能保证人民的当主,也不能监督政党政治。 对此,有必要明确认识中常见的一些基本误解。

民主选举体现了人权与平等的原则吗?

民主有很多种类,古希腊和罗马有奴隶主的民主。 我们今天的现代民主制度开始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国大宪章,其主要民主成就是国王决定与贵族、僧侣、商人商量,不可自行决定。 作为常设的政治制度和法律程序,这种做法形成后议会,选举的作用是遵循平等权利的投票数很多。

但是,这里的投票资格和投票权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平等的。 王、贵族、僧侣根据封建制度中的世袭和政治地位可以获得相应的投票资格和表决权,但商人(后来还有厂主)只能用钱买。 因为他们是新的阶级,即资本家阶级。

资本家首先从国王(贵族、大庄园主、僧侣)那里购买各种各样的经营权,如运输安全、减税、工会设立、自我定价等,直到设立自治体为止都被称为“都市”。 这种经营权的运作后来被称为市场经济,保护市场经济的制度是民主政治。 但是,在城市中,只有参与购买自治权,证明持续支持自治权运营的能力的人才有投票资格和投票权。 这样的人被称为“市民”,因为后来被称为公民,公民权利也被买来了。 换句话说,民主选举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保护以占有剩馀价值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民主制度(严格来说也包括民主价值观)也是从一开始就用金钱买进的,或者是等价货币换算(或者是测定)的权力和利益交换的结果。

从大宪章到近600年,作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上层建筑的民主选举形式基本形成。 为了为这一上层建筑提供合理性,在17、18、19世纪的三百年中,西方创造了一套致密的系统理论。 根据这个理论,民主选举不仅是根据抽象人权和平等原则设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态,也是普遍适用于全人类的价值观。 但是,无论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剩馀价值剥削、农民和农村的破产,还是全世界的殖民地扩张,这种人权和平等直到二战后女性的选举权都被承认。

总之,民主是从维护私有制度出发的相应制度体系,而且为这种维护手段一直提供合理性,西方民主以人权为依据,认为私有制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平等权利。 但是,人权在反对神权的历史意义上是真实的,不仅不存在抽象的人权,也不存在事实上的平等。 因此,资本家阶级和学者思想家共谋,故意掩盖历史的真正意义和学说的逻辑前提,结果以人权和平等为原因,为自己的做法和说法提供了道义上的支持。 没有前提的话,结果就会成为原因,民主主义本来就符合道德的价值理念和政治制度。 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仅真正相信这一点,而且依靠优秀的人们来搞西方中心主义,因此约翰·罗斯说他“作为公平的正义”,罗伯特·达尔说他的“理想的民主”只对西方,而西方以外的国家还没有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民主选举是人民当主人公的吗?

引起这个误解的最大原因是,将民主政权视为统治者的同意,将民主选举视为公意的表现。 但是,从性质上说,西方民主主义的核心内容是权利的义务性交易,不是以人民为主人公,而是选举的方法和程序是否合理。

根据西方民主理论,共同体(国家、社会、地区、组织等)达到一定规模后,并非所有人都掌权,因此出于人权、公正、平等、自由的目的,少数人掌权的合理性只不过是掌权人的同意。 这个协议的达成是选举。 其做法是代议制,即转让一部分权利的利益交易方式从少数服务到多数(即选民),或者从这个少数代理支配多数。 但是这样的同意不等于公意,投票大多不代表人民和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事实上,在西方,选举政治不仅是民主的,而且一个政党(或个人)代表着许多人的利益,为他们谋福利与否当然也与民主无关。 相反,政党以民主的方式使自己成为超越民众及其“公意”的利益集团,所以即使完全遵循民主的制度和程序,也不能保证选举政治做好事不做坏事。 例如,过去魏玛共和国以典型的民主形式成就希特勒。 而且,他可能是西方各国历史性的选举得票率最高的。 从现在的状况来看,可以确信今后也无法超越。

简而言之,民主选举本身和民主矛盾在于以民主形式排除民主内容。 这主要包括两个意思。 一是权力假装是法律赋予的,二是用选票替换公意。 其实,无论多好的法律都是人制定的,依法统治是无法隐藏权力的,这不是法律的事实。 关于选举,各种表演可以很快获得选票。 因为表面上的每一票都掩盖了信息的不对称性,投票也不是真正的意志,也不是儿童的戏剧。 最典型的例子是英国的脱欧公投结果出来后,很多人会后悔,要求再次投票。 不说投票不是理性的结果,仅靠实际控制的权力,选举是由金钱构成的。 特别是在美国,支持总统候选人的资金至少有一半由极少的富裕阶层提供,而且他们与相关候选人在个人、经济、意识形态上有着密切的关系。

民主选举之所以不能保证人民的当主,是因为代议制本身没有代表性的性质。 因为这个选举和被选举关系的契约(更准确地说是交易)的特性和机能,不需要其政权(以及政党和政治势力),也不能代表人民。 代议制机关(议会、内阁等)没有任何代表,只是对公民(严格来说是选民)交付的权利的一部分进行权力运营,其代理性质只是权力机关和公民(或选民)的政治交易。 代议制在选举过程中也有“代表”,因为它是组织性和程序性的规则,所以与选举方式无关(如直接、间接、比例、地区等),代表和选民之间是权利转让和交易的关系,选举结束后,这种关系双方分别由权力机构和公民承担。

民主选举能监督政党的政治吗?

为了保证政党政治的公正和活力,监督是不可或缺的,除了多党的竞争,民主选举也被视为监督的重要形式和力量。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至少在逻辑上,由于人民当主的性质和功能不存在,西方民主选举原本就是少数人的游戏,不仅不能监督政党政治,还导致当选政权的明星化、工具化、符号化以及智力上的弱点。

现行的民主理论以权力的执政为契约,因此契约的交易性质不是选举的政权机构代表选民,而是代表国民。 这样,政权是独立的,存在个别政党的问题。 换句话说,西方民主制度的权力不仅仅是政党,因为悬而未决,多党制保证的首要目标是获得权力,治理国政的各项任务和机能只是随着政党的权力竞争而完成的。 显然,即使是必须尽快处理和解决的问题,议会(国会、内阁)也基本不能达成共识,不能一致做相应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难以实现减少无用工具的合理性,通过代议制竞争实施的多党制和两党制也没有表明政党政治和政党制度的民主性质。 相反,也可能是非民主的和专制的。 明尼苏达州前知事杰西·文丘拉写了一本名为《美国阴谋》的书。 为了明确被称为民主政治的非民主法则,美国现在的问题是“两党独裁”,选举没有监督性的作用和约束力。

实际上,期待民主选举监督政党政治是因果逆转的逻辑。 因为民主选举本身是政党政治的产物,也为政党政治服务。 另一方面,“人民”本身就是政治区分,根据不同的政治理念和制度,其区分标准也在不同地变化,而真正的公民权实际上是政治权利,不是法律权利,所以在法律面前谁都不平等。 因此,选民不仅不能构成具有统一性和同质性的监督主体,政党的竞争也不能使代理人成为人民的“公仆”。 相反,被选为选民的人,迎合世俗,取悦选民,迷惑舆论,表演,制作彩票等,成为民主选举的常态。 ——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作为典型的例子,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在这种情况下,民主选举不仅容易产生政治理念的不实与政治主张的不诚实,相应的选举游戏也会直接引起政治领导人的明星化、统治能力的弱智化和对人民利益的不负责任,包括越来越频繁出现的街头抗议、弹劾总统、国民投票、早期选举,甚至下台。

(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2017年02月06日发表的《北京日报》以“西方选举民主主义的缺陷是产生的”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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