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省考_广西规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 非特殊职业不查乙肝

入职体检是一种特殊体检,旨在消除一般重大疾病和常见传染病,保证职工身体状况适合相应的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聘人员体检工作,避免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过程中发生体检争议,7月25日,记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招聘人员体检工作问题的通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

《通知》强调,事业单位应集中组织和实施录用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实施单位应制定体检工作方案。 体检规模大的,体检实施单位应设立专业体检业务组织机构,分组进行体检。 体检规模较小的,应指定负责人担任体检组织工作。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医疗机构在体检实施部门满足条件的医疗机构中随机确定,严禁体检前公开体检医疗机构的信息。 主检医师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体检工作确定体检医疗机构,组织报告,实施体检,得出体检结论,按复查等程序进行,对有关环节提出工作要求。

根据《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必须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表》中记载的体检项目,不得随意增减。 主要检查医生认为只有增加项目进行检查才能诊断,健康检查实施机构会安排应征者进行检查。 针对特殊地区和特殊地位,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体检项目。

《通知》强调,除卫生部门审定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部门公开录用人员体检不得要求检查乙肝项目。

“通知”还表明,该“通知”要求适用于参照全地区的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 教师资格认定健康检查标准今后不能成为我区中小学公开录用者的健康检查标准。

《通知》自2019年7月10日起施行。 本《通知》发行前事业单位发表公开招聘公告明确体检事项的,可以继续按原公告执行。

本报记者: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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